挟恩图报[主攻双性/追攻火葬场]_二十九岁的我投入工作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二十九岁的我投入工作 (第2/2页)

室。

    “褚总好。”狄荃已经到了办公室,立刻将今日的日程安排汇报给褚栋。

    褚栋听完,狄荃小心地提起邢烽的事:“褚总,今天早上邢先生打电话问我您在哪里,您——”

    “我最近在考虑离婚,为了让我们双方保持克制的心态所以我暂时搬到星伊大酒店居住,你这段时间帮我留意一下公司附近有没有什么适合居住的楼盘,如果有的话直接定下就好。”褚栋没有隐瞒的意思,他隐瞒也没什么必要,反而会让人无端猜测还不如就此坦白。

    “好的,褚总。那下次邢先生再打电话我这边怎么处理。”

    “就说不方便就行,我了解他,他不会多问的。”

    “明白。”狄荃点头,将夹子合上。

    褚栋交代好以后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之中,副总这个活并不是好干的差事,但是对于已经在这个行业深耕多年的褚栋来说这位置上的问题对他来说轻而易举,麻烦的不是做决定,而是修改。

    公司需要进行新一年的目标规划,这个目标规划不能定的太高,容易失败,也不能定的太低,容易让高层不满,虽说计划书递到他手上时已经经过一遍又一遍地筛查,但是出于谨慎的习惯褚栋又检查了一遍,这当然不会是浪费时间的举动,只要有一点问题及时由他指出来也比未来部门汇报新年新规划出丑强。

    不看还好,一看褚栋头都要疼起来,错字什么的倒是没有,可是数据上的错误可比错字要命,这些数字一个小数点都能导致整个部门的审核推倒重来,更有些部门有过了线的想法不说还试图蒙混过关,有问题的褚栋都一一标出问题所在,然后将它们交给狄荃,让狄荃处理。

    有些狄荃处理不了的就由他处理,褚栋从来不会强迫员工做超出他们能力的事情。

    说起来也好笑,褚栋在工作上知道不能强迫他人接受超出他本人能力的工作,在婚姻里却自不量力地想着自己是否能通过巨额的付出得到邢烽的青睐。

    不过还好,褚栋如今清醒了,他接受人世间有些事就是强迫不来的。

    ——

    邢烽用火机点起一根烟,通红的眼睛在现场照片中间不断巡视试图发现一点蛛丝马迹。他现在没空去想褚栋去哪了要干什么,脑子里被绿城制药的事塞满,邢烽将几人自杀的照片按照时间顺序一字排列,大脑飞速运转思考他们之间的共同点。

    他吐出一口烟圈,随后在速写板将新的想法写上,蒋茂念出他所写的那行字:“犯罪动机:失踪的药。”

    “不能吧,那到底是什么药?我就不信它还能长腿自己飞了?”话唠的网络负责人朱晓鹏推了推眼镜,他说的是监控,监控里从头到尾都没出现那批药,可是在绿城制药员工供述中仓库里的确是有某种他们不知晓的一批药物。

    邢烽重新看了一遍绿城制药员工所提供的众多死者死前三天内的时间线,死的第一个人不是董事长,也不是总裁,仅仅是一名研发部门的研究员。

    第一名死者,区暮,男,35岁,已婚。自大学毕业后,经过校招进入绿城制药加入研发部门,个人履历乏善可陈,但是他是第一个死的,这就很奇怪了,除了他,死的全是绿城制药的中高层,这说明很可能源头就与他有关。邢烽随口问道:“丢失药品资料损坏之前区暮是做什么研究的。”

    姜钟华在一堆A4纸堆里翻了半天,找出区暮的资料。看了一遍区暮的大概情况后,姜钟华发出一声惊呼:“他是从事止痛镇静类药物开发的。”

    “和半年前羊火酒吧的那批违禁药物有关吗?”蒋茂想到了那次事件。

    邢烽点点头,不再多说。他就是因为听到可能和半年前羊火酒吧的药物是同类才急匆匆从家里跑到市局的。

    他们这个小组并不仅仅是普通的刑侦中队,而是带着点特殊性质的调查中队,邢烽是刑侦出身因为体质特殊本人极容易撞见些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在某次案件接触到那些东西之后他自愿转进这个新成立的队伍中。

    如今因为隔壁人手不足,他们这边的人被借调走好几个,而这案子也因为疑似与半年前的羊火违禁药品一案有关,所以双方资料共享,也顺便调查是否那批药会流入伊阳市。

    邢烽闭上眼睛轻轻揉压周围穴位,昨天他没喝太多酒奈何酒量短浅,此时眼睛酸涩,他是个不管是什么都不露给人看的,也不想把什么事都带回家里,家里的褚栋一直在为程新衍那事对他耿耿于怀,他就更不想解释什么。

    但这样下去,他们两个似乎就真的要完了,邢烽觉得,这样也好,他着实配不上褚栋,所以找个时间谈谈他们的财产分配吧,邢烽对钱没什么兴趣,就算褚栋留给他的是一次巨财,邢烽兴趣也不大。

    把钱都给褚栋,他自己净身出户就好,就是,还得给爸妈一个交代。

    邢烽放下手,算是就这么决定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