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诅咒(上) (第2/3页)
。” “就像燕老师和简老师一样吗?”洛云知有些迷茫地问道,“可燕老师入魔了,最后不得善终……这就是你说的‘诅咒’吗?” “我不知道他二人是不是……”景秀隐了未竟之字,淡淡道,“但我知道,人心易变,人欲无穷。” 相爱时或许当真只在乎朝朝暮暮,道途可抛。可一旦时过境迁,当天人五衰的威胁一日日真实逼近,此时却有一份成圣的机缘摆在眼前,又有多少人能拒绝得了这样的诱惑呢? 昔日佳侣终成怨偶。 求生本能或许是导致人心善变的直接因素之一。但追根究底,欲望的渐变与更迭,才是人心变化的根本原因。 洛云知听得半懂,心里却已然沉甸甸,他哭丧着脸说:“我好像更难过了呀。景秀,我现在脑海里总是想起燕老师躺在血泊里的那颗……它血肉模糊的样子。虽然他入魔了,很可怕,可我不知道为什么却觉得他很可怜。就算他那么小气,都不肯教我剑术,也还是觉得他可怜……我不想要他死!” 尽管年幼的他尚不懂得真正的情爱,更不懂人欲无极的道理,但无疑今日目睹燕若离之死——那颗垫在喜糖上的血色头颅,其惨烈无比的视觉冲击,已然给他的纯白童年添上了第一道浓墨重彩的阴影,对他幼小的心灵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景秀怜爱地摸了摸他的头发,“咱们不想那些了好吗,想些开心的事——师娘快要给你生下小弟弟了,你不是盼了很久么?” ——对哦,弟弟,澄澄!他要赶紧回家,告诉娘亲他为弟弟取的名字! 洛云知终于不再那么沮丧,“景秀,我们回去之前先去一趟灵山坊市吧!我要给弟弟买礼物!” 他说的坊市就在灵山脚下。他想为弟弟挑选一些中土大陆的特产之物。 景秀自然说“好”。 二人到了坊市。小孩儿虽然年纪小小,眼光却已然十分挑剔。他只想给弟弟最好的,看了不少新奇物件都不满意。 景秀陪着他一圈逛下来,最后只挑中了一对金铃,和一只拨浪鼓。 那金铃是一种通迅法器。正如北灵界的灵修喜用灵螺来传迅,中灵界则惯用这种金铃。此物虽叫“金铃”,却并非金属性的材质制成,而是用中土大陆所特有的一种金色灵壤。 洛云知最喜爱它的一点是,这金铃认主之后,当两位使用者靠近一定范围时便会发出一种十分美妙而空灵的铃音,且这铃音只有两位使用者能听见,并不为外界所感知。 洛云知迫不及待地将其中一只认了主,只等弟弟出生后就要将另一只送给他——好像他和弟弟还未见面就已经拥有了共同的秘密似的,让他格外欢喜。 而那只拨浪鼓,据说取材于中灵界的一处回音洞。那洞中组成洞壁的灵壤具有一种储存声音的特质。 古往今来,有许多浪漫的情侣都曾去过那洞中,双双留下海誓山盟的诺言。而那诺言被山洞永久地保存下来,任往后时光流逝岁月变迁,它始终在那里静静回响,或将成为爱情永恒的见证,或将成为一种不那么令当事人愉快的讽喻。 而取自那洞中灵壤炼制而成的这一只拨浪鼓,同样具有留声和回放的功能。洛云知自己喜欢听故事,便觉得弟弟肯定也与他一样。他想将他听过的所有最喜欢的故事都一一讲给弟弟听——等有空他就要把这些故事都存进这只拨浪鼓里。 等他回灵山学院之后,弟弟也还能通过它每天都听到他的声音,听到他的哥哥为他讲很多好听的故事——想想就叫人开心呢! 洛云知带着给弟弟的礼物,一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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