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裤裆湿了一片 (第2/2页)
好,你说,我看你能说出什么花儿来!” “说不出什么花,我就是实话实说。严队长不想听,只顾自己乱猜乱想,我不必过多解释。反正清者自清。” “你这闺女怎么一点就着?我是关心你,教育你……” “诶!打住!你不是我爹,关心我、教育我不劳您费心。说实话,你还不如叔,认他做爹我也不会认你!” “不!” “不!” 没想到严队长和秦伟忠异口同声说“不”。两人面面相觑愣住了。 “我是打个比方。”丁小琴解释:“总之我与爹……不是,我与叔什么都没发生,我把叔当长辈尊重,叔把我当闺女心疼,才没有严队长说的那般龌蹉肮脏!” 此话一出,秦伟忠无语哽咽,心中五味杂陈。 “夜里雷雨大,我害怕才和叔躺一块儿,老爹在时就这样,严队长欲加之罪我也没办法。” “我是怕你吃亏……” “叔是正人君子,吃啥亏?” “呵!他正人君子?那怎么会……会……” 严队长不好意思宣之于口。 秦伟忠裤裆那湿的一大片是啥玩意儿,他心知肚明。 “会什么?”丁小琴追问。 “算了。”严队长叹了口气,柔声道:“闺女呐,秦伟忠可能是很好,但他也是个男人呐。” 这话倒是实在,也很无奈,严队长知道他这闺女倔强又叛逆,大抵不会听他的。 他看见她身上穿的是秦伟忠的衫子,猜他俩可能真的睡过觉了,但丁小琴死活不认,他也不可能一直逼她。 丁小琴哪里晓得严队长的心思,只说:“你老人家不要看谁都是刘永贵好吧。” “好。我管不了,只求你两人以后断了来往。” “我不。”丁小琴撅着嘴说:“我偏要赖在这儿,天天吃叔的拉面。” 听到这话秦伟忠不知该高兴还是苦恼,看样子她是看上了“面”,而非他。 “那不行!”严队长明确反对,你们非亲非故,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成何体统?” “同居”二字严队长实在说不出口,在他的字典里这基本属于“粗言秽语”一类。 “那我屋没了,我住哪儿?” “大不了上大队办公室,找间不用的医务室,给你开个铺。” 对这提议丁小琴充耳不闻,转头对秦伟忠说:“叔,我喜欢你这儿,要不你睡炕,我打地铺。我去队上挣工分,换了粮油我都交给你,算作佃钱。” 秦伟忠连忙拒绝,不是拒绝她同居的请求,而是拒绝“佃钱”。 “不用不用,菜棚子那儿我可以砌个土炕,围间屋子出来。吃的都是自个儿种的,哪里需要佃钱?” “不成。”严队长还有额外的考量,“闺女和男人同处一室以后怎么嫁人?婆家知道断不会答应的。” 他为丁小琴计之深远。 “我不嫁。”可丁小琴不领情,“我就安安生生搞好养殖,平平安安过完这辈子算逑了。莫折腾了。” “你才多大就说不嫁,老来老去总归要有个伴儿。”严队长耐着性子劝,最后出了个主意:“你不上大队也可以,你大伯一家不是住屯子下面来着,你去他家凑合凑合,我找人看能不能修葺好院子再说。” “大伯?” 丁小琴不但有大伯,还有嫁到外村的姑姑。 但这些亲戚都靠不住,尤其她大伯,与她老爹虽是亲兄弟,但有隔阂,据闻当年分家时结了仇。 要丁小琴去他们家寄人篱下,她才不会那么傻。 这次收尸就看得出来,大伯没响动,姑姑就更不顶事儿了。 “反正他俩指望不上。”丁小琴心明亲戚靠得住母猪会上树,“要是真怕人说闲话,我和叔有个名分不就行了。” “名分?” “名分?” 严队长与秦伟忠再一次“默契”地异口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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