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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几回了?惯犯吧?……” 霍敬识不爱凑热闹,尤其不爱凑这种热闹,一看排队的人一半都跳出队伍伸张正义去了,他正好少吹两分钟冷风。跺跺脚,挨到窗口准备付钱,一声“敬识”差点把他的魂喊散了。仿佛这两个字已不是个人名,是根救命稻草,不抓住就完蛋了。 这个丢人现眼的玩意儿!霍敬识简直说不清自己是中了哪门子邪,睁着俩眼跟店家编瞎话,说他们是一起的,他排队,让朋友先去前头看看包子都有什么馅儿。 “看馅儿张嘴咬啊?黑板上写了那么大字瞅不见?” “他不认字,他文盲。” “文盲也不能上手就拿,人人这样,我这小本生意还做不做?哪个单位的?……” 扯皮扯到最后,霍敬识多付了一屉包子钱,这才堵住店家没完没了的嘴。冯云笙跟在他自行车后头道歉又道谢,说刚才怕死了,怕那店主真不依不饶,给单位一知道他连锅炉也烧不上了。 “别跟我说这些,我就当喂狗。” “我不是,我头一回……” “我可听见人说你手快了。” “真是头一回……” 自从上次被拒绝,冯云笙讪讪离开,一个多月没再找过霍敬识。霍敬识嘴上不愿意搭理他,但见他为两个包子脸都不要了,也算真信他之前的哭穷不是表演了。冯云笙好面子,几乎是霍敬识见过的“下等人”里最爱装相的。别管在霍敬识那儿受了多大委屈,出了门绝不挂相,他总要表现得他是少爷身边最受宠的人。偷包子这种活现眼的招儿,不是饿极了他不会干。 赶着回厂,霍敬识没时间陪他多耗,随口甩下一句:“下班再说。”骑车走了。 傍晚从厂大门出来,果真看见了冯云笙。阴了一天,这时有点要起风。冯云笙换了身平时的衣裳,头脸都那么干净。霍敬识真不愿意承认,他比厂里所有人都好看。落魄了,也好看。假若老天爷赏的好皮囊就是让人拿去用的,冯云笙做过的一切是不是也不算罪过? “没上班?” “跟人换了夜班。” “哦。”默然一阵,霍敬识说:“上你家看看吧。” 冯云笙短暂地愣了一下,告诉霍敬识那地方有些远,他先到的话可能得多等一会儿。霍敬识看看他,抬腿跨上车:“上来吧,又不是没坐过。” 作为曾经的霍家少爷,霍敬识出门必然是车接车送。后来大学里很多同学骑自行车,他也买了一辆。冯云笙求着他也要学,学几回摔几回,渐渐也不爱碰了。有时候出去玩,霍敬识载着他,还要嫌他搂得太紧。不过现在,冯云笙连霍敬识的衣角也不敢挨一下。 就这么挺了一路,冯云笙觉得比走还累。两人来到一片平房区,推着车七拐八拐寻进一户杂院。七间屋,鱼龙混杂住了二十来口子人,私搭乱盖不说,各屋门口堆满了煤球劈柴、咸菜坛子以及各种杂物。好好一个四方院子,挤成了胡同。唯一一个水龙头永远在排队。 忍了又忍,霍敬识还是问了句:“你怎么住这种地方?”不提别的,单就霍少爷过去赏给他的,随便当当也能置下一处远比这像样的独门独院。“怎么到这步田地了,你不是爱挥霍的性子。” 霍敬识这话是就事论事,冯云笙却只能苦笑。“挥霍”两个字对他比讽刺更像讽刺。曾经两人要好的时期,霍敬识常说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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