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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日料 (第3/3页)

“没有,不是吵架。你,你别问我了,你赶紧点菜吧。”

    景云臻笑了一下,真的没客气,点了蓝鳍金枪鱼片,拼盘寿司,甜虾和炸天妇罗。

    丛暮等他点完了,有点疑惑说:“这些吃不饱的呀。”

    然后景云臻就看见他又风风火火地点了牛肉盖饭和海胆盖饭,鹅肝,春卷和牡丹虾手卷。丛暮从菜单里探出头来问店老板:“今天有没有金枪鱼尾?”

    店老板四十岁左右,长发,消瘦,看上去和丛暮熟识,笑着说:“你运气好,昨天刚从深圳运来一条。”

    于是丛暮又开开心心点了一条金枪鱼尾。

    景云臻以为他是摆阔,没想到他是真的吃得多。

    他吃饭的时候两颊鼓鼓,红艳艳的嘴唇嘟起来,唇珠饱满,本身就像是一道令人食指大动的大餐。景云臻吃饭向来只吃七八分饱,但一见着他小仓鼠似的粉白脸颊,就不自觉多动了筷子。

    丛暮看男人专心地给自己剔鱼尾,露出来的手腕上带一块款式简单的机械表,手指修长,骨节突出,右手上拿了一只银质餐叉。他身姿笔直而坚挺,垂着眼睛,眉骨和鼻骨连成一道英挺的线,连下颚骨的线条都分外干练,好像给他剔一盘鱼尾就是普天之下最重要的事儿。

    他觉得喉咙有点发紧,赶紧端起水杯喝了一口,跟景云臻说:“你别客气呀,自己也吃,不够我们再点。”

    景云臻端了剔好的鱼肉放在他身前,带着点笑问:“你吃这么多,怎么还这么瘦?”

    丛暮觉得不好意思,将沾了酱的手卷放到他盘子里,说:“从小我就吃得多,我叔叔也觉得奇怪,所以带我去医院看,医生说我消化系统比别人弱,所以吸收不好,吃的多也很难胖。”

    景云臻笑说:“你这倒是挺让人羡慕的。”

    丛暮见他笑,就有点不自觉的脸红,话自然而然的从嘴边跑出去了,他说:“你笑起来真好看呀。”

    景云臻这一辈子,夸他样貌的人不知多少,但是丛暮好像格外讨喜。

    他脸上总是有这种,非常甜蜜而动人的表情,让人迫不及待拆吃入腹的表情。

    景云臻想起在酒吧的那个晚上。

    他看着床上的男孩。

    男孩趴着,整个人裹在被子里,露出亚麻色的柔软毛发和小半张瓷白的脸,睫毛长的像是停了一只蝴蝶,鼻尖挺翘,小脸挤压出了一块肉嘟嘟的软肉。

    是个难得的,景云臻觉得还不错的玩意儿。

    虽然青涩,但是天真得颇具风情,白的像是面团捏造的人,情动时的骨节处和脖颈都染上了动人的粉,进的深了就要叫,重了就要哭,漂亮的狐狸眼睛沾上了一层可怜的泪膜,臀眼却不遗余力地讨好地夹,坦诚的招人喜欢。

    景云臻很长时间没见过这么合心意的玩意儿了,他想,明天早上起来看看吧,如果是个乖孩子,可以让他在身边留一阵。

    他在沙发上抽完了一支烟,正准备到温香软玉中睡个满怀,突然看见了沙发上的一张薄薄纸片——昨夜男孩的灰色帽衫被他粗暴地扯下来扔在沙发上,那张纸片就是从那里掉出来的。

    黑白色的市一中图书馆借书证,男孩的脸是垃圾像素也挡不住的青春和精致,他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丛暮。

    而丛是一个很少见的姓氏。

    景云臻拨了一个电话,在接通电话的时候一直牢牢地盯着男孩的脸。那时候丛暮还不知道,在天亮之前,他的命运已经被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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