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爱太早_番外一(1)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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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外一(1) (第1/3页)

    景云臻在医院待了两周就获得准许出院,他趁病修了个大假,然后住进了丛暮的家里。

    虽说他是病患,但丛暮所担当的显然不是旁人认为的照顾病患的角色。

    这天早上照例是景云臻起床做早饭,丛暮洗漱完倚在厨房的门上看他,他还没睡醒,揉了揉眼睛,懒洋洋地说:“怎么起这么早?”

    “习惯了,”景云臻一边翻搅锅中的粥一边说,“生物钟一时半会改不了。”

    “你怎么勤快,显得我格外不近人情。哪有让病人干活的道理?”丛暮笑了一下,随口说,“你不如回到大宅那边去,我记得那边有管家厨娘什么的,你好好歇一阵子,有利于身体恢复。”

    丛暮知道景云臻在城东有一座大宅,里面像所有大户人家一样配备了精良的服务团队————这是他前些天跟严平聊天时听说的,据说他们两家是邻居。

    “大宅只是做个样子,我大概一年才会回去一次,”景云臻听完他的话,放下了手中的汤匙,沉沉地看着他,有一点不明显的受伤的样子,“你想赶我走吗?”

    丛暮被他的目光刺痛了一下,略微清醒了一点,他扶了一下额,“我只是觉得,你本来没必要做这些事。”

    “可是我愿意做,”景云臻复又拿起汤匙,低声说,“……就像你读高三那一年,你还记得吗?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我把早饭端上桌之后你才迷迷糊糊地从卧室里出来,你把头凑在盘子边上嗅,像小狗一样,无论我做什么你都说好吃……”

    “喂,”丛暮“噗嗤”笑了一下,“没必要说我像狗吧?”

    “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形容……”景云臻连忙解释。

    “好了,我知道,”丛暮走进厨房,接过景云臻手上的汤匙和干净的玻璃碗,“我来盛饭,你去歇一下。”

    他的侧脸在晨光下是与过去别无二致的精致,在枕头上蹭了一夜的亚麻色头发乱糟糟的垂在额角,唇角有一点笑,好像是无奈。

    他在男人走到厨房门口的时候叫住他,头也不抬的说,“云臻,答应过你的事情我会做到的,你可以……不用那么紧张。”

    紧张……对,其实不止是丛暮,连景云臻自己都能感受到自己的紧张,他侥幸的从不足百分之五十的概率中存活下来,这固然值得欣喜,可是他怎么知道这不是老天全部的恩赐?如果人一生的运气都是有定数的,那么他现在开始便时刻为自己花掉的运气所恐慌——恐慌剩下的那一点运气不够把丛暮留在他的身边。

    他这一生,走到如今,最怕的,也不过是丛暮离开他。

    “我说,”丛暮盛好了汤,看他僵硬地愣在原地,忍不住笑道,“既然不愿走,就过来端饭,嘶,”他皱了一下鼻子,“烫死我了。”

    .

    .

    景云臻养病养了两个月,没上过一天班,连带着丛暮也变得怠惰,一周顶多上三天半的班,早上九点起床,下午四点下班,其余的时间用来享受生活————反正他俩都是自个儿当老板,偷懒也不看人眼色。

    就这么两个月,俩人加起来胖了三十斤。

    弄得景云臻挺有危机感,有一天俩人吃完饭窝在沙发上看电影,洗了水果放在茶几上,你一个我一个分着吃。

    电影里鲨鱼和英勇的男主角正在你追我赶,如此一来二去,自然是英勇的男主角逃出生天。丛暮含着硕大一颗空运来的车厘子含糊不清地随口说:“这个鲨鱼也太肥了,这么不矫健,怎么可能取得胜利呢?”

    景云臻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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