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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殆 (第1/1页)

    我喜欢我哥十年,从八岁到十八岁,他从来不知道。

    虽然我罪不可恕的爱上的我的亲哥,但我还存着想为人弟弟的底线,我一直将自己的心思藏的很好,表面上看,我们就像这世间最普通的一对兄弟。

    可我哥不知道,每一天晚上他给我递牛奶的时候,我乖巧喝完道谢的时候,满脑子都是想把他按在我身下,我龌龊,卑劣,但好在还有一丝人性未泯,我从来不会将我的肮脏念头付诸行动也不会表露出来。

    但最近我忍不住了。

    蒋知骁最近回来越来越晚了,我们爸妈去的早,是因为一场车祸,我哥比我大十岁,他们走的时候,我才六岁,很多地方我都记不清了,我只记得那时候来了很多人,然后这些人中的其中一个告诉我,以后我没有爸妈了,没有人会疼我了,我懵懵懂懂的听着。然后我哥跑了过来,他的眼睛红红的,冲那个人说滚,然后把我抱进怀里说,哥以后好好疼你。

    我哥从来不对我说谎,他没有否认那就是真的,我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我还有哥,他说会好好疼我就一定会好好疼我。

    我挺早熟的,八岁那年被一帮小孩嘲笑没爹妈的时候,我也没生气,他们说的是事实,不过我觉得这没什么好笑的,但是出于礼貌我觉得我得回人家一个事实:“你们爹妈早晚也会死,所以你们争取中午回家吧。”

    那帮小孩不笑了,我觉得他们可能是听懂了这个事实,我很高兴他们能听懂,就想背着书包回家去,那帮小孩开始扑上来揍我,可能觉得我是掌握真理的人,而真理又向来是为人难以接受的。

    我理解他们,而且我不害怕,我家里有哥,反正他们打不死我,只要打不死我,打伤了我哥就会给我疗伤,他静静给我上药的时候,我喜欢去偷偷数他的的睫毛,他的眼睛生的特别好看,干干净净的,我总会想到富士山的温泉,这两者没有多大关系,但我在地理书里看到的第一眼就觉得像我哥的眼睛,我想溺在里面,化身成一条小鱼,偶尔吐个泡泡,要是我哥难受的话,那我就不吐了!

    我哥把我从一堆小孩里揪出来的时候,我已经把一个小孩的脸挠花了,脸上已经出了血看着很渗人,但这并不怪我,是他说,我哥总有一天也会不要我。这不可能发生,他对待真理的态度太不尊重了!

    我哥背着书包,把我拎回家去,打开那个我熟悉的医药箱,然后开始给我上药,我想再偷偷数他的睫毛,却做不到了,因为那个小孩把我的眼睛抓花了。

    我哥很生气,他虽然什么都没说,但我知道他很生气,因为他从把我拎回来的时候,就一直不肯跟我说话,也不看我,这不寻常。

    我想说点什么的时候,他却开了口:“小煜,你得去上学。”他的声音呀的很低,很轻,但我知道他在说话,也知道他在说什么,他对人说话一直很轻,除了爸妈走的那天,他对那个冲我说话的人发了火,我从来没见过他对什么人大声说话过。

    所以我觉得我可能会唇语,但对象仅限于蒋知骁,如果我被抓去做特务读敌人唇语的时候,可能会被当场绞杀。我对别人一无所知,但只要我哥上下嘴唇一碰,我就知道他想说什么。

    我哥的唇形生的也漂亮,唇线淡淡的,看起来很好亲。

    我仰头问他,那你呢,你上学嘛?我这话问的很愚蠢,他刚才是从学校里回来的,当然在上学,可我哥听懂了,他说他上了十二年的学,已经把学上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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