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我方族长_第四十三章 收获!王氏双姝齐升大天骄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十三章 收获!王氏双姝齐升大天骄 (第2/5页)

业精兵王守哲,你的家属未免也太多了!”器灵警告道,“按照规定,每个新兵只能同时有两名家属探视,一名家属随军。”

    “器灵小姐姐,那两位都是接到通知路上安全了,就立即前来报到的预备精兵。”王守哲耐心地解释说,“另外三位,都是我们家的沧海遗珠。”

    “你们家的沧海遗珠未免太多了些……”

    “唉,器灵小姐姐,谁叫我们家穷呢。安业,安业你过来和小姐姐说说咱们家的情况。”

    “器灵小姐姐……”王安业立刻露出了他那招牌式的无辜表情。

    十几个呼吸后,他摆平了器灵小姐姐。

    “行,既然如此,那就给他们一个补考的机会。”器灵小姐姐无奈地说道,“反正补考难度加大,能通过的话补录精兵不违反规定。”

    王守哲等的就是这句话,当即,他说道:“既如此,那我要立即申请毕业考。”

    “可他们要补考啊?”器灵说,“不如等他们补考完毕再……”

    “很抱歉,我感觉现在状态特别好,说不定能考出个好成绩,将第五号新兵集训营的记录破掉。”王守哲打断道。

    “大言不惭。虽然我很希望你能破记录,可你知道第五号新兵集训营毕业考的历史记录是谁创下的吗?”器灵哼了一声,声音听起来有些骄傲,“那可是大名鼎鼎的神武军第七军军团长——王传武阁下。他可是我们训练营的骄傲!”

    “我知道,王传武阁下最终修为达到凌虚境巅峰,当年二十五岁突破天人境后参加毕业考,在第七关坚持了一个时辰,破掉了前人记录,在第五号新兵训练营的历史记录上留下了辉煌的一笔。”王守哲了然于胸地说道,“你放心,这记录没问题。”

    这些情报,王守哲最近这段时间早就已经打探了出来,关于毕业考的内容和奖励也都摸得一清二楚,心中有了多次盘算和谋划。

    那个凌虚大帝年轻时候的确厉害,可再厉害也是二十五岁参加的毕业考。他王守哲都已经九十岁了……自然是把握不小。

    这路上“耽搁”了六十四年,的确错失了在新兵营内刷贡献的机会,却也因此产生了更好的薅羊毛机会。

    “好,你既然这么有把握,就立即开考吧。”王守哲的申请符合规定,器灵自然不会为难他。

    很快。

    一众人就集中到了训练场中。

    一番闲话暂且不提,王守哲第一关的对手出现了,还是那熟悉的老伙计——妖魔傀儡。

    只不过,毕业考的妖魔傀儡起步就是灵台境巅峰。

    也是难怪,能进新兵训练营至少也是个天骄,在灵台境修炼了三十年都打不过灵台境巅峰的妖魔傀儡,毕不了业也怪不得谁。

    不过以王守哲的战术思路,自然不可能轻松收拾它,反正打快打慢奖励都是一样的。

    他用藤蔓绑住了妖魔傀儡后,开始心心定定地种植自己个人使用的魔女长发一百十三号,它比公用版更加强大、坚韧,生长速度也更快。

    只是它需要王守哲当场催生,无法普及给族人。

    还有速生强化火龙果,也是王守哲现在的拿手绝活。

    花了三天三夜时间后,王守哲在角斗场式的训练场中,种满了魔女长发和数量不菲的速生强化火龙果。好端端的训练场,竟然生生被他折腾成了植物园。

    随后,王守哲又是花费了不少时间,吃喝打坐,恢复了精力与玄气,这才一个响指下,用嗜血藤蔓结束了妖魔傀儡的生命。

    器灵都被惊呆了。竟然还有此等操作?但是她想来想去,也想不出王守哲违反了哪条规定。

    “恭喜你,王守哲,你通过了毕业考,被获准进入军队的基层军官序列,争取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基层军官,并奖励【中级突破辅助丹】一枚,神武军五号新兵集训营毕业证一份。”器灵问,“王守哲,你还准备继续打下一关吗?”

    说话的功夫,王守哲已经拿到了中级突破辅助丹。

    所谓的“中级突破辅助丹”是神武皇朝时期的说法,说白了就是现在的五品丹药【升仙丹】,大约价值三十万乾金左右。

    这东西对如今的王氏来说,只能说是聊胜于无。

    “开启下一关。”王守哲说。

    第二关开启后,出现了两只灵台境巅峰的妖魔傀儡。

    即便王守哲早就已经知道了情况,一见这状况,也是忍不住吐槽。这设计关卡的圣皇陛下也忒没创意了,好歹也稍微换点花样啊~

    换做他上一世,要是哪个游戏公司和哪个网络小说作家设计副本敢如此敷衍,必定会被喷得不敢看评论区。

    不过,吐槽归吐槽,王守哲动起手来却十分利落,很轻松地就收拾掉了它们,连补种魔女长发和速生火龙果都不需要。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