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沈翠喜 (第1/2页)
这位夫人正是任雪堂的夫人沈翠喜,也就说何雨柱无意中杀的人实际上是任雪堂! 我去,无意中把男主角给杀了,真是没想到啊!怪不得有暴击奖励呢! 何雨柱默默想着。 这功夫,沈翠喜也从小兰那里知道了何雨柱的所作所为,心里虽然恼怒,但也没有发火,反而把小兰安慰一番,然后让小兰离开了。 屋里没有其他人了,沈翠喜才问道:“老爷,你是不是看上小兰?!” 何雨柱摇头道:“夫人,你多想了,没有的事!” 沈翠喜白眼道:“还不承认,你故意调戏小兰,难道不是有想法?!” “真没有!” 何雨柱苦笑道。 “你也不用不承认,我也没说不可以,你要是真喜欢小兰,我就先让她给你做通房大丫鬟,以后有个一男半女的,再做妾室也不迟!省的你整天老是去行院!” 沈翠喜知道何雨柱经常私会乐户曾宝琴,给何雨柱留了面子,才说的那么含糊。 “你别瞎说,我可没去行院那种地方!” 行院本来有两重意思,宋金元时期,行院指的是杂剧艺人的居所,亦指演杂剧或院本的艺人。 宋代车若水《脚气集》里就有记载:“刘漫塘(宰)云,向在金陵,亲见小民有行院之说。且有卖炊饼者自别处来,未有其地与资,而一城卖饼诸家便与借市,某送炊具,某贷面料,百需皆裕,谓之护行院,无毫忌心。” 到了明朝以后,行院就成了妓院的代名词。在冯梦龙的《醒世恒言.卷二零.张廷秀逃生救父》中也有记载:“不一日,三场已毕,同寓举人候榜,拉去行院中游串,作东戏耍。” 而乐户,则是古代人的一种身份象征。 古时犯罪的妇女或犯人的妻女。她们没入官府,充当官妓,从事吹弹歌唱,供人娱乐。 《魏书·刑罚志》有记载:“诸强盗杀人者,首从皆斩,妻子同籍,配为乐户;其不杀人,及赃不满五匹,魁首斩,从者死,妻子亦为乐户。” 乐户不能与良民通婚,世代相袭。乐户制度作为历代统治者惩罚罪犯和政敌的一项手段从北魏一直延续至清,直至雍正皇帝即位后才将乐户的贱籍制度加以削除。 现在是乾隆时期,虽然乐户已经没有了贱籍,但老百姓长期以来的习惯可没有改变,自然也是看不上乐户的! 何雨柱想起剧情里的乐户曾宝琴,明白了沈翠喜的意思,倒也没继续辩解。 沈翠喜继续问小兰的事情,她是真觉得可以这样做,毕竟是自己的贴身丫鬟,只要能让何雨柱收收心,她就觉得是好事! 何雨柱考虑到暴击奖励,还是默认了沈翠喜的安排,不过考虑到自己虽然用千幻面具改变了容貌,但身体素质超强的情况并没有改变,到时候和小兰在一起,小兰回去和沈翠喜说了,沈翠喜肯定会起疑心的! 更何况,今晚怕是还要和沈翠喜睡在一起,恐怕瞒不过沈翠喜啊! 所以,何雨柱现在为今之计,是要让沈翠喜可以接受自己的改变,这个改变可以从奇遇开始! 到了晚上,何雨柱吃了晚饭,在在家里闲逛!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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