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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见家门口的地毯下夹着一张纸条。拿起来一看,是一张撕了一半的空白罚单,背面写着“致赛德斯先生”,希望我抽空到警局一趟,做个笔录。 这样也好。我把纸揉成一团,扔进垃圾桶里。我怕他们进屋来看到哪个角落里不该出现的东西。不如现在就去吧。 我们住在芝加哥边上的小镇,镇子不大,警局离我家虽然不怎么近,但坐马车又显得有点奢侈,所以我是走路去的,走得很慢,但很平稳,像一个正常的跛子。可悲的是,对这种反自然的行为,我适应得很好。或者说……不,没有或者说。尽管我讨厌布彻尔那样对我,但要我承认亨特比布彻尔好,哪怕在做爱的方面,我也绝不答应。无论如何,布彻尔作为我儿子的时候一定是最好的。 值班的警员接待了我,然后,另一个警员带我去房间里做了笔录,木头椅子发出的吱呀响声把我吓了一跳。我看着对面这个一身警服的人,不可避免地手心出汗,好在我并不容易脸红,大概面上看来还是正常的。他照常问了我一些问题,问到佩特拉的事的时候我格外注意,他提起佩特拉这个名字,我控制自己不要抬起眼睛或者表露出任何听过这个词语的样子;他说她是个黑人女孩——蠢货,她是黑白混血。我露出了一点嫌弃的表情,但他没有在意,这个警员有南方口音。最后,他告诉我:“这样就可以了。”摘下帽子来,和我握了握手,送我出去。 出门的时候,一个人风风火火地闯进来,我旁边的这个警员恭顺地叫了一声:“探长。”我不感兴趣,默默往外走,听见身后脚步一顿,有一道视线从背后刺过来。 我下意识地转过头,看见那个被叫作探长的男人正皱着眉盯着我。我不认识他。我问:“有什么事吗?” “你,”他说,“你就是那个不卖给我药的家伙。” 我一听这话,感觉更奇怪了。芝加哥虽然落魄,却有很多人。以前我往药店跑得勤的时候,一天会见到的人数也数不清,难缠的家伙各有各的特色,以至于互相把对方淹没在我的记忆里。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什么事,只好根据猜测大概地说:“我不能售卖去向不明的砒霜,它可以毒鼠,但也是可以杀人的。” 探长从鼻子里吭哧了一声——偷偷说,我最讨厌和这种固执的老男人交涉。然后他别开了视线,不耐烦地挥挥手,我无意久留,刚转过身,就听见他在背后嘟囔着:“不是什么砒霜。” 是吗?我花了一秒钟回忆了一下,仍然什么也没有想起来。这件事很快被我抛在脑后。 回到家以后,我洗了个澡,本来还没什么感觉,一冲完热水,就好像给泡软了一样再也提不起劲来。我得搞点酒喝。 现在天气逐渐热了起来,我松松垮垮披了一件睡袍,提着酒瓶子在家里晃荡,好像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那样,一寸一寸踱过去,糊里糊涂的,什么也没注意到。酒瓶底很厚。它有快一个巴掌那么宽,不知道能不能塞进嘴里?我想到那些吃了灯泡然后吐不出来的倒霉鬼,自顾自笑了一阵,突然非常寂寞。布彻尔没这么早放学回家,我开始想他了。如果家里有一只狗呢,这种孤独会缓解一点吗?我想到那条金毛犬小羊。它的尾巴扫着我的小腿,亨特…… 哦,停下。 可是我还是不可避免地把布彻尔和亨特拿来比较。疼痛的印象已经很淡了,我开始越来越感到疲惫和不安。我想了很久,确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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