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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有些后悔了。 “你又忘了, 我已经不是什么少爷了。” 简西觉得,想要让这个固执的小女孩改变对他的称呼,可能是一件耗时的事。 “天有点冷,可以用热茶暖暖手。” 简西拿起一旁炉子上的水壶, 替姜念慈拿了一个干净的杯子,然后替她倒了一杯水。 炉子是花钱向店家租的, 又买了一些炭火,既可以用来烧水,也可以用来取暖,简西怕在房间内点灯看书影响父亲休息, 赶路的这些日子都是这般操作的。 因为是一直放在炉子上烧着的热水,所以入口滚烫, 并不能马上喝, 但是水杯正好可以用来暖手, 姜念慈将小小的水杯拢在手心, 寒意一下子被驱走了大半。 “西、西哥儿。” 姜念慈磕磕绊绊地说道,对于这个过分亲昵的称呼,她还是有些不习惯。 “念慈, 你相信吗,离开国公府的这段日子,是我这十四年来最开心的时光。” 简西看着挂在天际的月亮,笑容轻松极了,可姜念慈却因为他的话露出了疑惑的神情。 当初简西还是世子爷的时候,几乎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他喜欢哪种类型的姑娘,夫人都会替他找来,每当国公爷要责罚他时,夫人都会挡在他身前,替他描补。 有价无市的上等血燕,他可以只尝一口味道就因为火候不好、心情不佳等问题随意倒掉;上等的珍珠被他用来当弹珠;几十两金子一尺的贡品绢丝被他拿来糊窗…… 这样的人生,哪有什么忧愁呢,难道还不够快乐吗? 反倒是现在,一行四人往往寅时赶路,下午到达下一个城镇后开始摆摊卖字,生意好的时候,少爷的手根本不曾停歇,姜念慈好几次看到少爷偷偷揉捏手腕,可见这长时间写字也是极累的。 通常情况下,他们回到客栈已经是酉时,用完晚饭后稍作洗漱,少爷还得再看几个时辰的书,一天的休息时间不超过三个时辰,每一天都累极了。 这还只是奔波的辛苦。 自从离开国公府后,简西就换上了寻常人家的粗麻衣裳,他的皮肤被国公府细软的绢丝锦缎宠坏了,粗麻制作的衣服一上身,就在他身上磨出了大大小小好些红痕,还有那布鞋,往日原身出入都是坐国公府的轿子,穿着那样的布鞋走那么多的山路小道,早已经被磨出了一个个水泡,晚上挑破将脓水挤出来,第二天又会有许多新的水泡出现,重复这般,一个个茧子开始出现。 还有入口的饭菜,在国公府的时候,主子们的饮食尤为精细。 一道炙鱼唇,需要宰杀几十条活鱼,却只用鱼唇的位置,剩下的部位统统丢掉;一道简单的焯菜,汤底却是用老母鸡和火腿等珍贵材料熬出来的;更别提还有类似佛跳桥等需要膳房大厨花一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准备的珍馐美食…… 可在回乡的路上,四人的饭菜都是寻常菜色,也就是现在简西能挣钱了,偶尔还能添一碗荤腥,那粗糙的粟米,和苦涩的菜汤,就是国公府倒夜壶的婆子都看不上啊。 这样的生活,对于少爷来说,怎么就是幸福的呢? 姜念慈实在是想不明白。 “念慈,你知道吗,在我很小的时候,一直都很羡慕大哥和三弟。” 简西似乎只是想要一个倾诉的对象,他的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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