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尊的替身不好当_番外章 顾衍之我爱上了他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番外章 顾衍之我爱上了他 (第2/3页)

见之日,便是刀剑相向。

    我本和岑清云商议好,详装攻打无相宗,为的是引来辞夜,不曾想他却闻声而来。

    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想,他成了变数,可两军对阵,有些话没办法明说。

    岑清云劝不住他,辞夜又来了,我不得不上阵。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他会自爆元婴,散尽修为,他护下了所有人,包括我。

    那时我便知,我是真的舍不下他。

    但面对无相宗众弟子,我却不能对他袒露心声。

    他的话没问完,便被我打断,我说。

    “不曾。”

    我骗了他。

    我早已经...爱上了他。

    对不起师尊,我爱上了你的替身。

    在将他伤的遍体鳞伤后,又自以为是的爱上了他。

    我带着他离开了无相宗,想陪他走完最后的时光。

    只是当他满含情意瞧我的时候,我却不知如何面对。

    我退却了,甚至连他的名字都没敢开口去问,我是个懦夫,一直都是。

    我总是在逃避,在肖想,在追逐我所不能够拥有的。

    但看着他单薄的背影,我下了决心,带他去了那片为了师尊种下的花海。

    他站在花海之中,好似一眨眼便要散去,那么脆弱却又坚强。

    我在心中,与师尊告别。

    ‘师尊,这便是我决定要好好爱的人。’

    现在我还没办法开口对他吐露心意,再给我些时日,再给他一些时日。

    过去我对不住他,以后,我会好好待他。可能会很难,毕竟我不知他是否会原谅我,只是我已经离不开他。

    我是这样的自私。

    我们走过了许多地方,只是他从不让我亲近,无妨,能日日相伴也是极好的。

    就这样过了一年,却有了变数。

    为了李臻,我离开了他。

    毕竟是师尊的转世,我身为弟子,总要全力相待。

    绮欢派的掌门想要护下李臻,但是不知为何却又走了,我记得她曾经痴恋师尊。

    师尊那般人物,倾慕他的人不计其数。

    看着李臻,我忽而又想起了他,不知道他此时在做些什么,明日我见到他,定要将心中所想尽数告知,我会陪着他走到最后一日,再护送他的魂魄入轮回,等到来世...

    火燃了起来,听到李臻的哀嚎,我只觉得心痛不已,身侧的林阮之也是双拳紧握。

    我以为那是因为他是我们师尊的转世,我才会心疼,我并未多想。

    最终,火停了,李臻的躯体已经燃烧殆尽,我用神识去探李臻的魂魄,却一无所获。

    怎么会!

    那石柱上明明事先用了灵符,可以保人一缕魂魄,为什么会...

    “不要!!!!”

    我听到有人凄厉的喊着,回头去瞧,是个毛发卷曲的少年人,他奔向石柱,想要聚魂,却同我们一样,一无所得。

    他下了高台,走到我和林阮之面前。

    “你,还有你,就眼睁睁瞧着他被烧得魂魄残渣都不剩?”

    我眉头紧皱,不知他和李臻是何关系。

    “你难道...没有认出他?”

    我心中忽而一颤,想问个究竟,却见这少年哭着笑了起来。

    “好,好得很,果真是负心薄幸,双眼空空!”

    说罢,他便走了。

    人群渐渐散了,岑清云走了过来,林阮之有些焦急。

    “怎么会没有魂魄,这...”

    岑清云设下结界,将我们三人和刑台同外界隔开,他施术将之前的景象再现,此法极损修为,我们三人看着方才的情景,如同时光回溯。

    从李臻被架上刑台,他淡然赴死,直到...听见凌飞玲的那句话。

    她说的那句“是你,你怎么会...”

    他不是李臻。

    我如遭雷击,既然他不是李臻,那能够为了李臻赴死的人只有...

    “难道,难道是他?是他李代桃僵,难怪方才我瞧见他笑心慌得很,原来是...”林阮之喃喃自语,神情慌乱。

    而岑清云,一口血喷在地上,半跪了下去。

    不知是否错觉,我瞧见岑清云似乎落了泪,但眼下我已无暇顾及。

    我只想着即便如此,也不该留不下半分气息和魂魄,除非,他本不是生魂。

    我突然想起先前我说要护送他魂魄入轮回时,他那落寞神情,难道他...

    “走,去追那个少年。”

    岑清云说罢便撤下结界,我和林阮之跟了上去。

    找了两日,才寻到人,再见时,他正双眼红红的趴在水池边。

    有人站在他身侧,那人转过头,我们都怔了怔,那是李臻。

    “你是...李臻。”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