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一百六十三章 刑赏忠厚之至论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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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百六十三章 刑赏忠厚之至论 (第2/4页)

真快,还有两天,省试就会结束了。

    考试第二日。

    一早起来,和其他考生一样,陆垚吃过早饭之后,进入到考场之中,开始了第二天的考试。

    这第二日的考试内容,主要是试论,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命题作文,通常是要求考生评论经史记载的谋各典故或者某一位历史人物。对于命题作文,陆垚还是十分得心应手的,只不过,在看到今天的考题的时候,陆垚却是吃了一惊,他用眼睛的余光,看向了坐在自己右后方的苏轼。

    今天的题目是“刑赏忠厚之至论”,典出《尚书》孔安国注文:“刑疑付轻,赏疑从众,忠厚之至。”换成现在的说法,这题目就是“论疑罪从轻”。

    这个题目,陆垚之所以会惊讶,是因为他想起了之前大学的时候,学习汉语言文学课程之时,教授陆垚课程的一位刘教授。那位刘教授用现代话来说,应该算是苏轼的铁杆粉丝了,十分推崇苏轼的诗词还有所写出来的文章。其中,就有着一篇《刑赏忠厚之至论》,记得当时老师曾经交代过,苏轼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当年的主考官,就是欧阳修。

    而且,当时的那位刘教授还将那篇文章留作了课堂作业,让全班的同学背诵并且翻译出来。陆垚此时开始仔细回忆,显然他已经记不清楚全篇了,不过其中的一些片段他还是能背诵下来的。

    -《传》曰:“赏疑从与,所以广恩也;罚疑从去,所以慎刑也。当尧之时,皋陶为士。将杀人,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皋陶执法之坚,而乐尧用刑之宽。四岳曰“鲧可用”,尧曰“不可,鲧方命圮族”,既而曰“试之”。何尧之不听皋陶之杀人,而从四岳之用鲧也?然则圣人之意,盖亦可见矣。

    《书》曰:“罪疑惟轻,功疑惟重。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呜呼,尽之矣。可以赏,可以无赏,赏之过乎仁;可以罚,可以无罚,罚之过乎义。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故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古者赏不以爵禄,刑不以刀锯。赏之以爵禄,是赏之道行于爵禄之所加,而不行于爵禄之所不加也。刑之以刀锯,是刑之威施于刀锯之所及,而不施于刀锯之所不及也。先王知天下之善不胜赏,而爵禄不足以劝也;知天下之恶不胜刑,而刀锯不足以裁也。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以君子长者之道待天下,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故曰:忠厚之至也。

    《诗》曰:“君子如祉,乱庶遄已。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夫君子之已乱,岂有异术哉?时其喜怒,而无失乎仁而已矣。《春秋》之义,立法贵严,而责人贵宽。因其褒贬之义,以制赏罚,亦忠厚之至也。

    这篇文章篇幅并不算长,不过此时这篇文章,在陆垚看来,无异于就是苏轼给到自己的参考材料阿,当然,除了苏轼,还有那位刘教授,若不是他当时强行要求所有学生都要背下来这篇文章的话,也不会有现在陆垚现拿现用的好处了。

    有了这篇文章做参考,这场考试,对于陆垚来说,完全就是一次开卷考试。

    苏轼此篇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

    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虽说这苏轼此文写的酣畅淋漓论点十分突出,不过陆垚肯定是不能将这文章直接拿来给自己用的,那样肯定是会视作雷同试卷的,所以,陆垚决定先将苏轼写的这篇文章用白话文在自己的脑海中翻译出来,再结合着自己对于疑罪从轻的这四个字的理解。

    其实在陆垚看来,苏轼的这篇文章,最为精辟的,还是“书曰”的那一段,翻译下来大致如下意思:

    《尚书》说:“罪行轻重有可疑时,宁可从轻处置;功劳大小有疑处,宁可从重奖赏。与其错杀无辜的人,宁可犯执法失误的过失。”唉!这句话完全表现出忠厚之意。可以赏也可以不赏时,赏就过于仁慈了;可以罚也可以不罚时,罚就超出义法了。过于仁慈,还不失为一个君子;超出义法,就流为残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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