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三百九十章 把酒言欢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三百九十章 把酒言欢 (第2/4页)

一丁点作用,百姓们对官府更是怨声载道,在北宋仁宗时期,更有流传说,曾有官府在“盗贼”临城时放弃抵御,开城犒赏,这些做法,只能使盗贼愈发猖狂,使百姓不得安生。

    为了制压盗贼,改善盗贼猖狂的现状,北宋政府便推出了《重法地法》。《重法地法》可谓是中国宋代规定的在特定地区内犯盗贼罪者加重处罚的法律。《宋史·刑法志》曰:“凡重法地,嘉祐中,始于开封府诸县,后稍及诸州。……至元丰时,河北、京东、淮南、福建等路皆用重法,郡县寝益广矣。”

    面对盗贼纵横治安混乱的局面,宋仁宗年间,仁宗首先处于对京畿地区安全的考虑,将京城开封诸县划为“重法地”,规定在“重法地”内犯罪的,加重处罚。随着地方民众反抗的加剧,“重法地”的范围逐渐扩展到各个重要的府、州、军,其量刑也日益加重,对盗贼使用的刑法更加惨重和狠毒,不少人更是白白受到蒙冤被处以各种酷刑,一时间老百姓苦不堪言,而那些盘旋在山中林中的盗贼更是奋起反抗。

    不仅如此,宋仁宗首立《窝藏重法》,严惩窝藏贼盗的犯罪,清除贼盗的社会基础,既强调法的追溯力,又株连罪犯亲属并籍没其家产,以反逆罪惩治盗贼,这些措施和刑法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盗贼,减少了当时盗贼的数量。但同样,这些方法都是极其残忍和不人道的。不过对于当时社会的治安来说,这些是不得不采用的方法和措施。

    从当时北宋的政治,经济,交通,资源来看,统治者采用这些更加强制的法律来维护治安,确实在短期时间内能够有效缓解盗贼猖狂,各处抢劫杀人放火的现状,但是这种较为偏激的律法,却逼得更多的盗贼愈发强烈的反对以及不再相信政府的各种招抚政策,更是引发了官吏、百姓、盗贼三者之间更加激烈的社会矛盾。

    固此,我们可以认为北宋的治安体系是成功的,也可以说是失败的。它的成功之处在于,这些法律体系,是之前各个朝代法律体系的继承与创新,更是为中国传统治安思想的研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它的失败,则是因为律法过于苛责,刑法过于残忍,盗贼有错,但不至于用如此刑法来折磨他们,更不应该牵扯到其家人和无辜的老百姓。

    这些律法缺少了一些人性化。传统“刑乱国用重典”的法律传统在中国源远流长,根深蒂固,影响至今。“北宋重法”在北宋实施几十年,是这一传统时间跨度较大、波及面面较广的一次实践。但是,这次实践,这个律法,不但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反而造成严重社会危害。

    只是,当时陆垚弄完擂台比武之后,一心沉醉于金台拳法之中,觉得只要找到了他,对于自己日后参加曹家的比武招亲大会是一大助力,所以有了后来头脑一热让张牟去寻金台的举动。其实,虽说陆垚印象当中金台在这个时候应该是在河北,但是具体他到底在不在,陆垚也是说不准的,在这种情况下让张牟去寻他,结果未必就是好的。而且,当时陆垚一心就是想学武,也没有考虑到社会上治安和盗贼的这方面因素,张牟虽说有点功夫,但是跟那些劫匪比起来肯定还是差点火候,所以陆垚这次给到张牟这么多钱,说白了也是陆垚对他的一番补偿吧。

    张牟离开后,陆垚让棠溪将马车停在府外,自己先去书房找父亲陆盱谈谈,然后再去酒中仙跟苏轼他们相聚。

    棠溪此时却是说道:“公子,你这成绩要不要跟曹家人说一声。”

    作为陆垚的管家,从陆垚想要参加比武招亲大会之后,棠溪也算是明白了陆垚对于曹菡的意思,所以现在才会跟陆垚说这番话。

    陆垚笑着说道:“曹国舅对我的成绩应该是没什么兴趣的,而且他可能更想看到我的笑话才是。不过,告诉曹诱一声也无妨,告诉他,就等于告诉了他妹妹。你现在就去吧,回来再弄马车的事情,我看我跟老爷谈事情也要一段时间。”

    棠溪应了一声,转身离去。

    陆垚这边,也就奔着陆盱的书房走去了。

    和之前几次不同,陆垚这次心情倒是没有再忐忑。陆垚清楚,陆盱找自己谈正事的时候,基本上都是会选择在书房,之前几次也都是非常正式的谈话,这次应该也不例外。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