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相公_第四百一十八章 配合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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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八章 配合 (第2/4页)

的成才有很大作用。

    宋朝女性地位的提升还体现在女性在家中拥有财产管理权。对于家庭财产,我国古代一直奉行的是“子妇无私产,无私蓄,无私器”,即女性和家中子女不能存私房钱,家中一切财产由家长全权负责。但是,宋朝因妻子对随嫁妆奁享有很大的支配权,她们可以以此资助夫家;同时宋朝女性善于经营家务,对家庭财产有管理权,掌握家庭的经济命脉。

    宋朝婚姻盛行厚嫁,女儿出嫁,娘家陪送丰厚的嫁妆,其中包括金银首饰、绸缎衣裳、田地房屋等等珍贵物品。根据《宋刑统》规定,妻子的嫁妆并不属于夫家,而是登记在女子自己名下,可以由妻子自由支配。这就决定了女性在夫家拥有一定地位,因为如果夫家对嫁过来的女子不好,她完全可以携带大量财产再嫁。

    不仅拥有财产支配权,宋代女性还拥有家庭管理经营权。北宋著名的散文家苏洵,他的妻子程氏本是富家之女,嫁给家境一般的苏洵之后,苏洵先是游山玩水,后又发奋苦读,不理家事,家庭经营全靠程氏。程氏治家有方、经营有道,通过做生意赚了钱,让苏家成为了富裕家庭。而苏洵也因此能够专心致志学习,终成一方大儒。后来两个儿子苏轼苏辙也成才做官,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程氏的经营有方,让丈夫儿子都能全心全意读书治学。

    宋代施行以文治国,社会各阶层的文人只要通过科举考试就可以在朝中任职,因此宋朝的学风气息浓厚,且去教育发展繁荣,各地的官学、私学众多。深受这种宽松教育环境的影响,宋代女性的受教育权有很大的提升和改善。

    自古以来女性受教育的内容一般是与妇德相关的女子的德言容功,如汉代班昭的《女戒》,唐代的《女则》《女论语》等。但宋代的女性拥有的受教育权范围要广很多,不仅包括妇容妇德,还比较重视文化教育。因为宋代人认为家庭的兴衰与妇女的德贤有很大关系,因此十分重视女性的教育。

    宋代女性接受的教育基本上都是家庭内部教育,主要由父母从幼儿时期口授言传《诗》《书》《礼》等经典。此外宋代私学发达,一些女子可以进入私学求学。在接受了基础教育之后,宋代女子会在文史、诗词、琴棋书画等各方面有所侧重,进行深造。

    改嫁主要可以分为离婚改嫁和夫死再嫁,在宋代之前,女子连离婚都成问题,更别说离婚再嫁了。而一般丈夫因故亡去,历朝历代也都要求妇女守寡,甚至还为守寡的女子树立贞节牌坊。在宋代,女性在改嫁方面享有很大的自由,这主要是由于当时士大夫贞节观变化导致的。贞节属于道德的范畴,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贞节观。汉代是礼教形成的重要时期,以法令奖励贞节,以刘向的《列女传》和班昭的《女诫》来教育女性,强调男尊女卑,将顺从当成妇德。

    而在宋朝,“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说法流传后世,让人们普遍认为宋朝贞节观念甚为严厉,但事实上,宋朝士大夫们对于守贞之事还真不提倡。宋代士大夫一般不极力主张妇女守贞,他们对于女性再嫁也没有非议,甚至持支持态度。宋仁宗嘉佑四年,汝南郡赵允就上疏认为“宗妇少丧夫,然无子不许改嫁,非人情,请除其例,使有所归”,此为士大夫主动请求准许寡妇改嫁。还有的士大夫因未及时帮助寡妇改嫁而被政敌攻击,如宋仁宗时参知政事吴育就因弟媳久寡没有改嫁而被诬告。

    另外,一些士大夫还争娶改嫁之妇,这在一定程度说明他们对妇女贞节观要求不严格。陆游和唐婉的故事便是其中一例。陆游和唐婉两人本是一对恩爱夫妻,因陆母不喜欢唐婉而被迫离婚,唐婉离婚后改嫁南宋宗室赵士诚,后来沈园相见,双方还一起饮酒。可见士大夫对于女性再嫁没有表示反对,且还愿意娶改嫁女,这都表明了宋代士大夫的贞节观淡薄。

    宋朝的女性被不是和人们想象中一样被程朱理学限制在后院之中,相反,她们不仅肩负着相夫教子的家庭重任,对于子女有管教权,对于家庭有经营管理权,还普遍接受文化教育,在文学艺术科技各方面都有杰出表现。

    而宋朝女性与其他朝代相比,最大的变化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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