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万钱_第二十五章算不了强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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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五章算不了强奸 (第3/3页)

经满十八岁了,再有几个月都十九了,连床也是很正常的事,至于下药……我会警告一下他,你先回去休息。”

    “我没听错吧?警告?”我道:“姜国对强奸犯的处罚就是警告吗?”

    “你为何执意认为是强奸?!”母亲厉声道:“你学过刑律!知道强奸是怎样的重罪!他一整族的男子,包括李晚镜,要被一寸一寸割掉性器,再插入木桩穿身而死*!女子则悉数除籍贱卖为奴*!李家多少人在朝中身居要职,怎会袖手旁观?女子虽比男子贵重,可世家子弟也不是好惹的!到时候两家撕破脸皮,谁也别想好过!他怎么也跟你伉俪一场,非要逼迫至此吗?!”

    我道:“行,你们行,那我跟他和离总行了吧!”

    “若是和离,李晚镜已经开了身,不会再有人娶他,他从此只能与青灯古刹相伴。”

    “谁管他!”

    我说完这句话,青夏抓着的我的手又握紧了,我察觉到她的不对劲,但不知道该说什么,毕竟青夏对他余情未了,自己喜欢的男人和别的女人……这事任是谁恐怕都无法听下去……

    但我现在已经不想再思考这些会让我胃溃疡的事,我只想让李晚镜赶紧滚蛋,滚得越远越好。他今天给我下药,明天就能给我下毒。

    小厮突然来报:“家主。少夫人求见。”

    我大吃一惊,李晚镜竟然还有脸过来见我?

    母亲则是毫不犹豫:“唤他进来。”

    很好,我转身找了个位子坐下,我倒要看看,母亲打算怎么处理这件事。

    李晚镜很快便进来了,见到我,他身体僵了僵,一时手足无措,不知要如何是好。

    他已经梳洗整洁,头发高束,衣服层层迭迭,收拾得十分妥帖,不愧是大户人家养出来的男人,即使他现在双眼红肿,面色惨白,脸上还有一个巴掌印,可这气度是一点没落下。

    这副楚楚可怜的表情对我是没有用的,不过,屋子里另一个人倒是极为受用,她见到李晚镜这副样子,眼泪都快掉下来了。

    “给母亲,父亲,各位叔儿请安。”他重重地向屋内的长辈行了礼,低头道:“因晚辈的事烦扰二位,实在惭愧。此事想必妻主已经悉数告知,晚镜服侍不周,惊吓了妻主,晚镜不求妻主原谅,还望念在过往的情分上,莫赶晚镜走。”

    “事已至此,晚镜愿革去正夫名分,做林家的家奴,只求能陪在妻主身边。”

    “……”

    我已经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表情,才能表达出我的震惊,我的困惑,我的无语。我只知道听了他的话,我有大概叁分钟没能动一动。

    “说什么胡话,哪有你这么折损自己的?你可是安国公的男儿,就是你愿意,家主和我也不会同意。”父亲过去想将李晚镜扶起来,可他就是不肯起来,父亲只好道:“微雨是个急性子,常常冒出些胡话出来,我们会对她多加教导。此事怪不得你,我也有错。”说着父亲看向我:“林微雨,把你夫人扶起来。”

    我翻了个巨大的白眼:“我腿疼,起不来。”

    李晚镜急忙道:“晚镜犯了错,理应受罚,晚镜跪着就行。”

    他这副可怜兮兮任骂任怨的模样真是让我火冒叁丈,好像欺负他的人是我一般,加害者摇身一变,竟成了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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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木桩刑,在西方盛行过的穿刺酷刑,文艺作品中,可参阅莫言《檀香刑》。

    *强仠者、去势、穿身示众。仠女十岁以下者、虽和、同强论。其祖母、母、姐妹、给付功妾之家为奴。其祖父、父、兄弟、不分异姓、不限籍之同异、不论笃疾废疾障疾、皆同罪论处、财产入官。有妻者、妻族不追坐。若兄弟许嫁已定、归妻所有、俱不追坐。未成者、去势、为子又。仠男者、同窃罪。仠人夫者及男十岁以下者、绞。

    ——选自《姜典章?刑律?卷九》

    《姜典章》为姜之国朝典章,共叁十一卷,分九部,用姜文写成。

    姜文为隶化后扶正女性用字的汉字,如将“妾”引申为官吏,并将语境中带女为贬义的字,换以他字替代,如“奸(姦)”改为“仠”,“婊”改为“男表”,表自贱称的“奴”改为“子又”等,并赋原声,便于百姓口头使用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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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依照现代汉语规范及常用语规范写作。所有涉及这类字词,如“妓”、“奴”、“奸”、“妒”、“妖”等,只是援引其意,均不认同其对女性的轻蔑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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