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被告方自己商量一下 (第1/2页)
“法院的观点?”苑秋没有想到陈小瑕有这个问题。 “是呀,法院的观点。你没有想到,可是对方律师想到了。”陈小瑕说道。 “韩律师想到了?” “是呀。你觉得刚才原告代理人说的只是他自己的观点吗?” “难道不是吗?” “当然不是。其实法律与现实始终是一个非常紧张的关系的。” “其实法律与现实始终是一个紧张的关系的。”韩光明这个时候也在向陈老实、徐桂花,还有一同来听庭的苏本质、郭宁说着同样的话。 “当我们遇到难题时,首先要想法律上怎么规定的。可是这么想真的合理吗?”韩光明问道。 “怎么不合理,难道我们要违法吗?”苏本质问道。这几个人中属他对这个问题的态度最为积极。因为他的理想也是要成为一个律师,所以他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学习机会的。 “当然不合理。你可以想一下,我们这个世界是先有事实,还是先有法律?法律产生于事实之后。这个世界最初是没有法律的。法律不过是社会需要维持必要的秩序,而产生的事物。在我们这个世界,社会不断发展,新生事物不断涌现。而法律永远是在新生事物的后面苦苦追赶。” “你们可以想想这些年,我们所处的社会发生了多大的变化。每一次变革,都是在法律发生改变之前。法律并不是领导社会变革的产物,相反法律有着严重的滞后性。总是出现了新生的事物,我们不知如何应对时,才会考虑在法律上予以规范。” “好象还真是这么个道理。”苏本质点头道。 “那么问题来了。法律可以根据新生事物的性质,进行相应的改变,甚至于进行新的立法。可是,司法实践会等到法律给出答案那一天吗。一个法院受理案件,法律对于这个案件涉及的问题没有规定,法院告诉当事人你们先等一等,等到法律有了规定以后再来?” “那肯定不行呀。鬼才知道,法律什么时候才有规定。”苏本质说道。 “就是这个道理。立法的过程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进行反复调研。司法或不等待,需要及时解决当事人间的纠纷。这就需要司法走在立法前面,先走一步。” “那不是没有法律依据。” “谁说的,你的民法算是白学了。”韩光明又好气又好笑。 “我们所想到的问题,制定法律的人会想不到。就算是一时想不到,法律已经产生了几千年,怎么可能对于这么明显的问题还会考虑不到?”韩光明说道。 “也是呀。” “普通人会认为法律的漏洞比较少,只有我们这些律师才会去钻法律的漏洞。其实不然,他们不知道的是,法律专门设计了填补漏洞的方法。如果司法实践中遇到一些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的案件,法官仍然可以按照填补漏洞的方法,找到合适的解决方案。我们现在的案件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 “韩律师,你的意思是说法官会使用填补漏洞的方法。” “原则上是这样。不过这个案件,她还真不需要费这个劲。” “为什么。” “因为她不是第一个遇到这种问题的人。”韩光明笑了笑。 “其实这个问题法律虽然没有规定,可是在司法实践中却已经多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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