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精灵超凶哒!_第5章 娜姿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5章 娜姿 (第2/2页)

惊,还真在那!

    君莎小姐很快就想到,这是谁做的好事,她又看向娜姿小姐,点了点头,以表谢意。

    但娜姿没有回应她。

    “队长?你为什么不感谢娜姿小姐啊?”君莎小姐后面的一位新来的警察看不去,主动走到娜姿面前,伸手道:“非常感谢你,娜姿小姐。”

    娜姿同样没有理,面无表情,抬头看向天空,把晕厥过去的山下井放了下来。

    顿时一阵尴尬。

    【这娜姿好高冷。】

    【好尴尬啊哈哈哈哈,这男的不会是想揩油被美女姐姐看穿了吧哈哈。】

    小女孩发出如同银铃般的笑声:“叔叔,你手好脏。”

    新手警察扯了扯嘴角,刚想说话,被同事给拉了回来:“你是从别的地方来的,这位馆主向来是这样,她连队长都没理,怎么可能理你。”

    “可是……”

    新手警察还是想说,却被队长阻止。

    君莎小姐摆了摆手,严厉道:“好了,你们来这不是聊天的,快把这位押回去,娜姿小姐,谢谢您一直以来的帮助。”

    “这次不是我喔。”

    小女孩指了指李寻安:“是这位哥哥,如果不是他,我玩抓人游戏还不会赢呢,对了,还有这只宝可梦,不是关都地区的。”

    君莎小姐看向李寻安,敬礼道:“感谢您的帮助,正是有了你们这些热心市民,我们工作才没有这么困难,放心,我会上报给领导,给你一面锦旗的。”

    “没必要没必要……”

    “一定要的。”君莎小姐微笑着看向大嘴娃:“那这孩子……”

    “哦哦哦,这是丰源地区的宝可梦。”李寻安解释着,并递出了大嘴娃:“拜托了。”

    【不是吧??!!不收服吗?主播你忍心把这么可爱的小东西送出去???】

    【主播好狠心啊!】

    【rnm,退钱!】

    “嘁哒……”

    大嘴娃紧紧抱着李寻安手臂,似乎是不想离开这位给她糖果的人类。

    大嘴娃的操作,也让李寻有些安于心不忍,他也挺想拥有一只宝可梦的。

    但他貌似没有这个权利,因为偷渡来的宝可梦,如果没有训练家的话,肯定是要被送回去的。

    普通老百姓也没有资格主动去收养偷渡来的宝可梦。

    娜姿旁边的小女孩道:“君莎姐姐,这只宝可梦可不可以给我收养啊?”

    君莎小姐一愣,看向娜姿,后者没有说话,只是微微点头。

    “那这样的话,就拜托了。”

    君莎小姐也不好拒绝馆主的要求,况且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看到这里。

    新手警察忍不住心中的好奇,问道:“为什么这小女孩可以收养啊?”

    老手警察默默道:“因为她也是馆主。”

    新手警察大惊,不过转念一想,这也挺正常的,因为最近浅红道馆的馆主不是也要把位置传给他的女儿吗?

    这小女孩应该也是娜姿的继承人吧?

    最后。

    君莎小姐向三人敬了个礼,就带着山下井离开了。

    “不好意思啊大嘴娃,现在的我没有资格收养你。”李寻安抱歉道。

    大嘴娃没有说话,仍旧是抱着李寻安的手臂。

    “大哥哥,你也想要这只宝可梦吗?我可以让你收养喔。”

    “真的吗?”

    “但是我有一个条件。”

    【主播别管什么条件,答应她!】

    【快点答应,我还想看这么可爱的大嘴娃!】

    李寻安道:“是什么?”

    小女孩笑嘻嘻道:“明天你来金黄道馆陪我玩。”

    “这……”

    【这可别答应啊主播,她可是会把你变成娃娃的!】

    【就是玩玩而已,没什么危险的,主播快答应。】

    李寻安看着两极分化的弹幕,又看了一眼大嘴娃,点头道:“好,我明天一定会来金黄道馆陪你玩的。”

    小女孩拍手惊喜道:

    “那太好了!我很期待大哥哥来我家做客!那么我就先回去啦。”m.zwWX.ORg

    “好。”

    李寻安答应。

    随着娜姿的离去。

    “嘁哒?”

    全程把脸埋进李寻安手臂的大嘴娃抬头一看,周围的人类都消失不见了。

    这就是代表……

    自己可以陪在眼前这个人类的身边了?!

    黄昏下。

    日落的金黄余光挥洒在一人一宝可梦的身上。

    “嘁哒!”

    看着欢呼的大嘴娃,李寻安伸出手来:

    “那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李寻安,大嘴娃,以后请多指教。”

    大嘴娃也把她的小手放在面前这只大手的手下,开心道:

    “嘁哒!ヾ(●′▽‘●)ノ”不爱吃豆花的我的精灵超凶哒!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