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年代文炮灰,我沉迷养夫养崽_第276章 五年后,沈兴文的梦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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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76章 五年后,沈兴文的梦魇 (第2/2页)

今两人担任集牛羊肉、绵羊毛加工为一体的位于青省的国营企业银月集团的执行总裁与项目主管。

    定居青省,逢年过节会到黎市来一趟。两人的女儿沈月,小名拉则(小仙女的意思),已经两岁了。

    沈承武缺失的那只胳膊由最新成果的假肢替代,无论是日常生活,还是骑马射箭几乎没有影响。

    德吉桑姆依然是嘎色达瓦草原上的海东青,而他成了能与她并肩齐飞的雄鹰!

    桀骜自由,潇潇洒洒!

    沈千言呢,在商业部担任要职,因为处事圆滑,为人风趣幽默,同时又镇得住场子,一般负责与国外商业部的洽谈、对接等工作。

    他决定在这个岗位上鞠躬尽瘁,所以至今还未有感情的苗头。

    无论是国还是家,都越来越好,沈兴文感到特别欣慰。

    但是在独处时,心又变得空落落的,家人们越热闹越幸福,他就越孤独越落寞。

    这种感觉真的特别奇怪,又特别令人感到折磨。

    可这种奇怪,是从五年前就有了的。

    明明当初季修明出车祸是意外,还是救人而发生的意外,可这五年里,季夫人始终没和她自己和解,而他也不曾原谅过自己。

    季夫人痛苦的是除夕夜晚不该与季修明争吵,不该让他负气离开。

    沈兴文后悔的是除夕夜没将季修明带到黎市,没有叮嘱他将护身符戴好。

    季夫人想的是,当初季修明没离开家就好了。

    沈兴文想的是,当初强行将季修明拽到顾家就好了。

    然而最令沈兴文疯魔和不知所措的是,季夫人泣不成声的话,这造成了他日复一日的梦魇。

    ……

    除夕夜,大雪。

    季修明没回季家,沈兴文也没有去黎市。

    天色很晚,祭神的鞭炮都放过了,沈兴文在京大附近的明春巷16号的三层小楼的院子里,找到季修明。

    这座小楼是他的房产,钥匙在季修明备考交出去后,就没再从季修明手里收回来。

    以前总跟在他身后的小屁孩儿长成了文质彬彬的青年,也不知喝了多少酒,红晕一直从脖领子覆满阳光俊朗的面庞,整个人傻不愣登的坐在门槛儿上吹着风,淋着雪。

    迷迷糊糊的,连近视眼镜丢哪儿了都不知道。

    “真蠢!”沈兴文低声骂了一句,就要伸手将人搀起来,“走,进屋去!在外头淋雪,脑子是不是秀逗了?”

    谁知搀扶起来的一瞬,青年踉跄后退两步,将他推开的同时,狠狠的将手里的酒瓶子砸在了地上。

    对方迷蒙的双眼闪着碎光,模样痛苦又疯癫,他哑声嘶吼着,就像奄奄一息的狼。

    “我喜欢你!”他说。

    “沈兴文,我就是喜欢你!”他捂着头再次强调。

    这两句话如同惊雷炸响在沈兴文的耳际,炸得他周身发麻,魂飞魄散。.ZWwx.ORG

    怎么可能是这样?

    “小屁孩儿,你喝多了!”

    他艰难的吞咽着口水,叫着最开始的称呼,希望打消眼前人的想法。

    担心青年感冒,他一边将人往屋里搀扶,一边厉声解释道:

    “季修明你听好了,你是男人,我也是男人!是不可能有结果的!”贺狸狸的穿成年代文炮灰,我沉迷养夫养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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