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交心 (第4/4页)
我担心自己会忍不到那个时候,所以……」也是啦!每天看着一块,上好、美味,又可口、多汁、鲜嫩的肉,在他面前勾引他,有谁能忍受得了,而不去咬一口呢? 除非,那个男人是性无能,或是有特殊原因吧!否则,这事情哪有可能? 「那……怎么办?」她终于红着脸,还是抬起头来看他了。 「如果我想与你爸爸一样,计划在今年圣诞节就受洗,然后我们过年前结婚,你觉得好吗?」 「你决定就好,我都听你的。」她是真的不知道,男生对性上面的需求,但她也担心自己,会因为意乱情迷失去控制,而把持不住,因为之前在范思哲他老家时,就有一次这样的经歷,那种感觉,是令她无法掌控的,她其实是有点害怕的,因为从小到大的观念,和原则的建立,会使她有莫名的安全感。阿嬤是她很好的教练,而进了教会后,那时的学生辅导吴小芬的帮助,更是使她清楚明白,原来,阿嬤从小教导她的想法,与坚持的信念,是那么的宝贵! 不过,她也记得,吴小芬当时在教导他们时,也曾经讲过,如果在男女交往时,实在是真的忍不住的话,也不反对早一点结婚的,所以,她才会顺服范思哲的决定。 「小欢,你真是太好了!我爱你,我真的很爱你,谢谢你!」范思哲开心的亲了亲她的脸颊、额头和嘴唇,然后,将她抱了起来,就在原地转圈着,开心到哈哈大笑,并笑到合不上嘴巴。 能吃到肉,真的有那么开心吗?李喜欢现在确实还不是很了解,不过,范思哲一直以来,思思念念,魂牵梦縈,牵肠掛肚的想吃肉,终于有望吃到了!哈哈哈……准备吃肉……真开心。 「我也想和你一起在今年圣诞节受洗,然后,我们到时候,回去花花市的教会举行结婚典礼,好吗?」那里是她经歷生命蜕变的地方,她对那里是有感情的。 「好啊!我也想回去花花市结婚,如果在那里结婚的话,里长伯仔和邻居也都比较方便参加,我红包也会收得比较容易,哈哈哈……」红包?范思哲有缺这一点点的钱?哈哈,不过,不管缺不缺钱,好像办酒席,请客收红包,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不是吗? 「那你什么时候?要去通知我爸,这件事情呢?」李喜欢被范思哲感染了喜悦,开心得也笑了出来。 「我想,如果你要去,通知我爸这件事情的话,我想也一起去看我妈。」李喜欢觉得是时候了,该去和吴小芬团圆了,她其实还蛮想她的,毕竟她们在不知道是母女之前,本来就有感情,而且感情还很好。 「好啊!小芬姐姐这么好,确实应该早早去和她相认,那么我们明天下课后,就去医院看她与你爸爸,告诉他们何时提亲的事,我想我要再回去樱花里,请里长伯仔,帮我提亲。」真开心,「万能的里长伯」真好用! 「嗯!」 于是,这些事,就这样先定了下来。 咦!大学一年级,就结婚,会不会太快啦!好像是有点早,不过聘金,早就给人家收进口袋,拿去花用了啊! 而且男方,早就有经济基础,虽然是祖產加遗產和理赔保险金,不过也没关係啦! 反正,俩人情同意合,所以,综观一下,所有的外在条件的话,好像也只有比较年轻而已,话说,如果在以前阿公、阿嬤的年代,他们这样的年纪,早就有可能都当好几个孩子的父母啦!所以…… 厚!再说,范思哲那么急着想吃肉,都想疯了,恐怕叫他忍到大学毕业后,会有点难度耶!那就这样吧! 再加上其实,「嘘……」食指贴在嘴唇上,小声一点喔!大魔王其实也有私心,所以,事情就是水到渠成,情势所逼,瓜熟蒂落,为势所迫,人其实就是这么的软弱,哈哈哈…… 谁说大学生不能结婚的?对婚姻尊重的态度,已经非常难得了,再加上愿意,互相尊重,不随便,逾越举止,做出害羞的事情来,更是尊贵的情操啊!尊重双方的意见,才是最美的相处之道。 哈哈哈……准备结婚,真快乐,范思哲一直以来,也是燉肉,燉的乐此不疲,不是吗?李喜欢这块上好的肥肉,他可是肖想很久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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