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亲爱的人 (第1/2页)
在等待的过程中,四年仿佛只是弹指。林然从小跟着林茁受最好的老师指点,基础功很扎实,碰巧也有天赋——不然不可能15岁考进全球知名美院。大二,他卖出去了自己的第一幅画。 慢慢地,开始有很多人知道美院的少年天才 RanLiu,他画的画很快就能卖出去,一幅的价格足够支撑他三个月的生活费。 尽管如此,他还是过得寒酸。 林茁人生中第一幅得奖的画是林然与她共同完成的,好像比较重要的时刻总是两个人互相支撑着度过,或者说在林然人生中比较重要的人生节点。比如最初的那支画笔,将他带上从未想过的路。 他卖出去的第一幅画也是油画,纯黑为底色,正中央是一只血红的眼睛,眼角流下白色的泪。 他的导师是位不修边幅的英国人,对绘画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血,没有家人好友,生命中只剩下绘画,画笔和颜料是支撑她身体的血管与血液。 她看到那幅画时眼中暴发出极大的光芒,用了许多溢美的赞赏词。林然在餐馆打工,华人餐厅对同胞总是极尽压榨,于是他跑遍了全球各地菜系的饭馆,听过天南海北的客人带有浓重口音的英语,练出来了极好的听力和口语。饶是如此他还是没能跟上语速飞快的英伦腔,于是只好笑着点点头。 他艰难地辨认出一句,她说白色的泪痕是点睛之笔,剩下的便是什么色彩很大胆、一眼能看到其中压抑而丰沛的情绪。 林然笑着点头,插不进嘴,他那年16岁,穿着二手慈善商店里五美元买来的牛仔裤,搞艺术的人衣服上往往会沾到许多颜料,以非常骄傲的气势,颜料像某种勋章。林然不是这样,他看起来完全不像在画室和劣质颜料整天打交道的人,身上干干净净,或许会被认成文学系的,反正看起来不像美术生。 可能是衣服下的皮肉和血都是脏的,所以才会更加在意身上这层皮。 也或许只是因为太穷了,但之后他有了点钱,也没有太在打扮上下心思,只是尽可能地、让自己什么都不要沾到。 他想到小时候,林茁身上就经常五颜六色的,她不在乎,也从来不需要在乎,很多衣服她本来就不会再穿第二遍。林茁被请来的大师称为天生的画家,或许有吹捧的意味,但更多的是真情实感。 林然常常能回忆起一个画面,她身上乱糟糟地窝在角落里对着画板动笔,那是下午三点钟,阳光很浓,纱帘没什么遮挡效果,房间里很热,林茁刚刚发脾气把空调关掉,说噪音影响创作,于是所有人大气不敢出,即使在庭院里的工人也是小心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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