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1章 朝朝,到应清哥哥身边来 (第3/3页)
。” 朝朝终于回头朝着魔族始祖看去。 魔族始祖脸上始终都不保持着笑意,他说:“前面有一只灵鸡,倾儿可一定要抓住啊。” 一听灵鸡,朝朝有立马回头,此行就是来吃烤鸡的,吃完之后还要火速回家呢。 下一秒,紫衣小姑娘闪电一般的瞬移出去,树丛之中传来一些声响。 一只五彩的灵鸡被朝朝提着双腿拖了出来。 大翅膀不停地拍打,但是并不能触及朝朝的一片衣角。 湛蓝色的身影,一闪就到了跟前,接过灵鸡的同时拿出了一张湿润的手帕。 “擦擦说吧,乖乖的等着吃。” 不等朝朝说话,魔族始祖已经提着灵鸡去一旁处理了。 有修为的他,自然不需要烧水处理。 很快灵鸡处理好了,火堆也凭空出现。 堂堂魔族始祖,居然有一天需要用修为来为一个小姑娘烤鸡吃。 不过他是心甘情愿的。 渐渐地烤鸡的香味终于散发了出来。 “天哥哥这手艺不错啊。” 朝朝坐在一块石板上,双手拖着下巴目不转睛的盯着烤鸡。 魔族始祖瞧着她那贪吃的模样,真的不明白白灼怎么会将一个天才女儿养成这样。 贪口腹之欲,对修行其实也是有影响的。 让她早些辟谷,修为也会得到很大的进步。 可是就看着小姑娘这样子,他又不忍开口。 到底还这么小,过几年再说吧。 烤的差不多了,魔族始祖撤下了一只鸡腿,过手便是温度适宜,然后才递给朝朝,“先尝尝。” “谢谢天哥哥,你也吃。”朝朝接过了鸡腿,轻轻的咬了一口。 明明早就想吃,可吃相倒是不难看出。 刚刚她亲眼看着魔族始祖烤的,好像什么调料都没有放,就连盐都没有,可是味道真的好好啊。 “好吃吗?”魔族始祖看着朝朝问道。 朝朝直点头,“好吃好吃,以前觉得娘亲的厨艺最好了,现在才知道原来天哥哥的厨艺和娘亲一样好。” 是一样好,而不是谁好。 “天哥哥这样的人,即便是不做神仙,也可以到凡间开个酒楼什么的,肯定会赚的盆满钵满,成为第一土豪。” 朝朝一边说吃一边说道。 魔族始祖轻笑了一声,显然小姑娘的话他很满意。 “倾儿喜欢就好,以后我们常来。” 他并不吃,只将一只烤鸡的肉割了下来,一份一份的安放着。 灵鸡很大,一只鸡腿朝朝都吃不完。 她看着魔族始祖割肉,魔族始祖的手骨节分明,动手也很娴熟。 朝朝不知道的是,魔族始祖割肉娴熟,并不表示他经常割烤肉,他只是经常割人肉。 或对手,或叛徒,或仇人,或看不爽的人。 这般细心地为一个小姑娘分配灵鸡肉,其实还是第一次。 “不吃了?” 朝朝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灵鸡腿,又喝了一口从乾坤袋里拿出来的灵果汁水。 “我吃饱了,辛苦天哥哥了。” 魔族始祖将分配的灵鸡肉片包裹了起来,递给朝朝,“收起来吧,以后想吃就能吃到,吃完之后再来找我,还是老规矩找我之前先用传音号角联系,我就在归墟花海等你。” 朝朝倒是不客气,“谢谢天哥哥。” 魔族始祖见她嘴角还有一点红果汁,抬手想要去擦,但是又及时的停了下来,卷起自己里衣的袖子轻轻的擦拭着朝朝的嘴角。 “都成小花猫了。” 朝朝看着那洁白的袖口染上了她唇角的果汁,尴尬的不知道说什么。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包含愤怒和紧张的声音凭空响起。 “朝朝!” 一抹灰白的身影突然出现在了两人的前方。 来人正是应清,蹲在应清肩上的还有一直萌萌哒的小花猫。 应清紧张的看着朝朝,今日朝朝额头上的伤已经好了,那紫色印记自然就完整的显示了出来。 不过三个月未见,朝朝好像长高了,又瘦了一点点。 他听玄武宝宝说了,朝朝辛苦历练了三个月。 “朝朝过来,到应清哥哥身边来。”霜林染醉的绝世天妃惹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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