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大佬重生七零年代养崽崽_第34章 林玫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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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4章 林玫瑰 (第2/2页)

芝和程娉淼去上工自己扛着扁担去给稻田浇水去了,张桂芝在家呆着没事儿就要上山去采蘑菇,程娉淼由于要给李炎懿做衣服就没有去,小炎瑞倒是跟着去了,也不知道是去玩还是去帮忙捡蘑菇的。

    等来年开春,程娉淼他们就打算给小炎瑞送到小学去读书了,所以现在这就几个月也没有多管李炎瑞,想玩就玩,男孩就应该活活泼泼的,但程娉淼也没有放松李炎瑞的学习,每天都会教李炎瑞识字和算术。李炎瑞也很聪明认学,对此程娉淼表示很欣慰。

    一上午的时间李炎懿就把一天的活给干完了,正准备要回家呢,被一个漂亮的女人堵住了。

    “哎呀,我的脚好疼,好像是崴了,李同志,你能扶我一下么?”说着就故作清纯的看了李炎懿一眼。

    这个女人给李炎懿的感觉很奇怪,明明是妩媚型的长相,却要装作天真无邪的样子,而且眼神很不单纯,有一种老黄瓜漆绿漆的感觉。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李炎懿回都没有回她,绕过她走了,留着她在原地无措的坐着,直到好一会儿,李炎懿都走没影了。

    林玫瑰才起身,狠狠的跺了跺脚,不甘的说道:“李炎懿,这辈子我一定要得到你!”

    没错林玫瑰就是上次错过了祖国山河一片红邮票的那个女人,也是新来的知青,她长得美丽,刚来就引得沈知华和一个男知青争得头破血流,但她一个都看不上,她看上的是在部队当兵的李炎懿。

    不是看上了他的帅气,也不是在乎他一个月五十块钱的津贴,而是看上了他的未来,要知道李炎懿之可是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商人。

    对,林玫瑰是重生回来的,前世她和王晓敏争夺沈知华,以为沈知华是个可造之才,确实等恢复高考之后,沈知华如愿以偿的考上了大学,她也嫁给了沈知华过上了城里人的日子。

    她原来的家庭对她并不看重,家里好几个女儿就一个男孩儿,女儿就是拿来卖彩礼的,她不愿意嫁给糟老头子,才趁父母不注意,偷偷报名下了乡。遇到了人模狗样的沈知华,没想到嫁给了他之后才是噩梦的开始,婆婆刻薄不说,她由于自身不聪明加上家里不重视只读了高小,没有考上大学,所以也就没有工作,在家伺候公婆和丈夫。

    谁知沈知华在结婚以后竟然染上了酗酒的恶习,隔三差五还家暴她。最过分的是竟然趁着她怀孕的时候和王晓敏又勾搭上了。

    她一气之下和沈知华争执了起来,不小心撞到了桌角,孩子也没了,还落得了一个不孕不育的下场。

    后来更是被沈知华休了,自己过上了给别人打扫卫生的晚年凄苦的日子。

    当她路过一个餐馆时,发现电视上正播着一个采访,当年另一个离婚知青的丈夫李炎懿竟然当上了首富,而且跟程娉淼离婚之后他终身没有再娶。

    看着人到中年仍然意气风发的李炎懿,林玫瑰站在原地久久不能动弹,就这样她一不小心被车撞到了,再一睁眼她竟然回到了刚下乡的时候。

    这一定是上天给她的机会,她一定要好好把握住!蔷薇蘸水的末世大佬重生七零年代养崽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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