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动摇以及意外 (第2/2页)
着水果的袋子递给了她。“你上去吧,我先走了。” 李哲说完,对沈歆一摆了摆手,转身就离开了。 沈歆一低头看了眼怀中的袋子,急忙说:“等一下,你零食忘拿了!” “我不吃零食的,都是给你们买的。”李哲头也不回的说。 看着李哲远去的背影,又看看怀里的零食,沈歆一脸上露出了复杂的神色。 她小声嘀咕了一句,只是声音太小,随风消散了。 沈歆一抱着一大袋子零食,提着水果走进宿舍,室友见状纷纷围了上来,“乖乖,你是打劫超市了,哪来的钱买这么多零食?” 晚上,李哲从花店取了一大束玫瑰回到宿舍,发现贺志刚他们都从市里回来了,王之恒花四千多买了一个戴尔的笔记本电脑,贺志刚和杨浩也分别买了一个新手机和mp4。 在07年,电脑还没有那么普及,洪城师范学院的学生大多数也都来自农村或工薪阶层,有钱有势的也不会来这个普通的二本院校。因此有钱买电脑的还真不多,甚至不少家庭贫困的连个廉价手机都没有。 像王之恒这样,刚开学就舍得花四五千买笔记本电脑的,家境算是不错的了。 看三人围坐在电脑旁在看电影,李哲把花束搁在自己桌子上,拉了把椅子也在旁边坐下。 “哲子,你还要送花啊,这一大捧有上百朵吧,也太浪费钱了,还不如直接去表白算了!”贺志刚说。 “没那么多,只有81朵。” 李哲原本是计划,以2的倍数送玫瑰送满11天,再跟小乔表白的,只是不知为何,突然就觉得有些意兴阑珊。 他是真的喜欢小乔吗? 应该有一点,但也只是男人对漂亮女孩的好感罢了。 上一世,李哲的大学生活是灰色的,小乔是其中少有的色彩,他只是想弥补遗憾,抓住这曾经可望而不可即的色彩而已。 李哲也很清楚自己为何会动摇。 是因为沈歆一。 这个女孩,完全符合了他心中的理想型女友。 在李哲走出花店的那一瞬,他甚至想直接拿着这束玫瑰,就去跟沈歆一表白。 但这种冲动很快被他的理智克制住了。 李哲早已不再是当初那个二十出头的大男孩了,他深知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决定。 再多的喜欢也扛不住时间的消磨,也耐不住世俗的纷扰。 他真的有信心能守住沈歆一过一辈子? 就算他能保证自己,沈歆一呢? 要知道人是会变的,感情也是会变的,一见钟情易,长相厮守难。 何况他早已下定决心,不再轻易付出感情,只要不认真,就不会输。 就在李哲纠结的时候,一条短信帮他下了决心。 张优:“赶紧过来,有人抢先来跟筱乔表白了!” 看着手机上的短信,李哲眼神一凝。 有人“偷塔”? 真是不讲武德,竟然搞偷袭! 这要是让对方偷塔成功了,他之前在晚会上的公开告白岂不成笑话了?李远哲的重生我真没想当暖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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