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调教港女人妻_极限调教港女人妻(第二季)(15)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极限调教港女人妻(第二季)(15) (第2/3页)

样拳来脚往的打了起来,我扶起诗雅,

    诗雅见这样便说:「我没事啊!你快去帮天娜吧!」

    我听后便看准时机,一下扫堂腿便把小月打倒在地上,

    天娜马上扑到小月身上把她制服,

    小月边挣扎边说:「快放开我啊!」

    我生气的说:「我明白你的心情,但你也不能拿我的亲人出气啊!」

    小月听后便哭着说:「文轩求你告诉我凶手是谁,我求你了!」

    我说:「那小喵该找谁报仇啊?」

    小月听后没有说话,我让诗雅先陪小喵和小柔回房,

    我则拿出小月的手铐把小月双手反铐在背后,

    小月挣扎着说:「李文轩你这是在犯罪啊!」

    我说:「你刚刚难道不是在犯罪吗?」

    小月听后总算平静下来,

    我说:「我是不会告诉你是谁杀了你的前男友!但你一定要找一个人来顶罪

    的话,好啊!你就当是我杀了他吧!」

    小月听后便哭了起来,我见这样便让天娜先离开,

    我走到小月身旁并说:「小月你冷静点好吗?」

    小月吸了口气总算冷静下来,

    小月淡淡的说:「可以让我一个静一下吗?」

    我说:「不可以!我怕你会做傻事!」地祉发布页4V4V4V点

    小月说:「你都已经把我锁在椅子了,我还能做什么傻事啊?」

    我说:「好吧!那你有事便叫我吧!我就在门外等着!」

    说着我便离开书房让小月自己一个人静一下,

    我坐在走廊的椅子上抽烟,

    这时天娜走了过来并说:「李生你不担心她会找你麻烦吗?」

    我说:「天娜你能明白自己的亲人,生死未卜的心情吗?」

    天娜点了点头,

    我说:「那你明白我为什么告诉她吧?再说她也不能对我和队长他们怎样啊!」

    天娜想了想便说:「但她知道真相后便会去找证据啊!」

    我说:「你以前是美军成员,难道你会不知道黑水公司的手段吗?我敢说小

    月是什么证据也找不到的!」

    天娜说:「既然这样我便放心了!那我先去休息了!」

    说着便走回自己的房间,我在走廊等了差不多半小时,

    小月才把我叫进书房,我走进书房,只见小月已冷静不少,

    我说:「怎样啊?好一点了吗?」

    小月点了点头并说:「我好很多了!可以解开我了吗?」

    我见这样便把小月解开,小月伸展一下双手,

    并说:「文轩你真的不愿告诉我谁是凶手吗?」

    我说:「是!」

    小月说:「那我们之前的协定还算数吗?」

    我说:「当然算数!」

    小月说:「好啊!多谢你告诉我真相,放心这事我不怪你,但我会用自己的

    方法走查出凶手是谁的!」

    我说:「小月你这又何苦呢?」

    小月说:「是我让他去当卧底的,我总要负点责任吧!」

    我没有说话,因为我知道小月就是怎样也查不了真相,

    小月见我不说话便说:「文轩有件事我很好奇,为什么那些女生都这么听你

    话啊?」

    我说:「是啊!她们都很乖!」

    小月说:「那你帮我向那小女孩道歉吧!刚刚我有点失控了,还有被我推倒

    的那位小姐!」

    我说:「我会的!」

    小月说:「那我先回家了!过两天我再找你吧!」

    我说:「好啊!那我送你回去吧!」

    小月说:「不必了!我想一个人静一静!要不这样吧!你借一辆车子给我,

    让我驾回家好吗?」

    我说:「好啊!那你有什么事记得致电给我啊!」

    说着便把车匙递给小月,地祉发布页4V4V4V点

    小月接过车匙后便说:「文轩!刚刚你问过我,我为什么跟你在一起!我刚

    刚没有回答,我现在回答你吧!也许你不会相信,但我是真的喜欢你啊!」

    说着吻了我一下便转身离开,我看着小月的背影,

    心中不禁有一丝心痛的感觉,

    我吸了口气便走到小喵的房间,

    只见诗雅正抱着小喵和小柔安慰着她们,

    我见这样便抱着她们说:「抱歉啊!害你们受惊了!」

    诗雅说:「老公那女警怎么了啊?」

    我说:「她冷静下来!你们放心吧!」

    小喵听后便说:「主人她会找你麻烦吗?」

    我说:「放心吧!不会有事的!」

    小柔说:「主人你不会是把人家睡了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