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好想追他啊 (第1/2页)
李飞的话一出口,洪亮就像个复读机一样,将他的话又重复了一遍。 “失传几百年的东坡肉?!” 全场哗然。 直播间沸腾了。 所有人都对这三个字非常陌生,但是刚才评委们的表现,现场观众的疯狂,无一不在表明,这道菜绝对是一道旷世经典的名菜。 李飞点头继续道: “没错,这道菜就是大名鼎鼎的苏轼所创。” 观众席不少人已经站了起来。 “你说的,是那个北宋文学家,大诗人苏东坡?没想到啊没想到!” “没想到他不但会作诗,绘画,做的菜还这么好吃?我又多了一个爱豆了。” 见观众反应过来,洪亮激动得声音颤抖: “相传,谪居徐州的苏东坡,正好遭遇洪水,便组织百姓成立抗洪队伍,经过共同努力终于退洪成功。” “百姓为了感谢他,挑了猪肉和酒去感谢,推脱不掉的苏东坡,将肉按照老家的红烧肉方法进行烹饪,做好之后回赠给百姓,东坡肉的前身也叫‘回赠肉’。” 洪亮摸了摸下巴并不存在的胡子,享受着众人惊讶的目光,继续道: “后来他又被贬到黄州,那边猪肉便宜,在一次醉酒不小心将半壶酒加入锅中和肉一起炖了很长时间,没想到这次无心之失,做出来的味道异常美味!” “不过,经过几百年的沉淀,这道菜早已经消失于世间,被封存在历史的尘埃里。没想到,今日竟然还有人能完全复原这道菜,更没想到,我何德何能还能在有生之年吃到……” 洪亮转过去抓着李飞的手,“难道你是诗人转世?!” 李飞正津津有味地听着历史故事,突然被紧紧抓住,再看向他激动的胖脸,不禁感叹,这评委的脑洞不是一般的大。 “评委先生,我可不是什么诗人转世,只不过在一次冥想的时候,脑中灵光一现,就有了这道菜的名字和做法。说到底还要多谢你给我补齐这段历史呢。” 李飞又开启了胡诌模式,真真假假混合着说,倒是挺唬人的。 果然,听完他的话,在座的评委都坐不住了。 “难怪这道菜吃起来韵味十足,后劲很大,原来是失传的名菜。” 唐绍轩对历史研读不多,他专注的是新食材的开发方向,因此,听着洪亮叙述的过去,也觉得很有意思。 不过,通过直播镜头,洪亮吟诵的那首古诗,被广大网友录屏并转发。 看到现场观众的激动和评委们的陶醉表情,还有东坡肉做好时候的鲜亮色泽,不少人当即就坐不住了。 直接冲向冰箱拿出五花肉,一边放着直播,一边学着李飞在视频中的动作和加的材料,煮肉,炖肉。 但是,让他们郁闷的是,比赛初期,直播间就没怎么拍李飞做五花肉的细节…… 【特么的,你给我看那个鹅肝的制作过程有啥用,老子又搞不上他那么稀缺的黄金鹅肝!】 【对啊,这直播镜头绝壁是故意的,李老板肯定中途有其他动作,但是镜头只顾着拍约翰的各种帅气,各种煎鹅肝的动作,压根儿就没拍李老板,给咱们看的都是他坐在那炖炖炖的样子。】 【故意的,为了黑而黑呗,别忘了,这次比试还是通过章家的抖抖账号约战的呢,门票卖得死贵,不放过一点薅羊毛的机会。】 【现场的吃货们,你们看到了吗?李老板加了些什么东西进去?】 直播间一阵哀嚎,肉都拿出来了,结果就给咱看这个? 不过,网上还是高人多,按照仅有的几个镜头,和诗里面提到的,再加上洪亮的历史故事,还真有人倒腾出大差不差的东坡肉做法。 这是后话。 眼下,李飞的东坡肉无疑超越了约翰的黄金鹅肝,成为全场集万千宠爱的一道菜。 投票的时候,所有人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李飞的东坡肉,包括章华登。 虽说,对于菜品口味的选择,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但他眼前的两盘菜,盛得满满当当的东坡肉和蔓越莓米饭都被吃得干干净净,而一旁精致的鹅肝还剩下一块,哪个味道更好,高下立判。 宣布结果的时候,唐绍轩脸上露出鲜有的笑容,毫不掩饰对李飞的喜爱: “我宣布,本次约翰对阵李飞的友谊赛,以李飞的东坡肉获得最终的胜利。有请李飞上台!” 这次两人间的比试,为了达到最大的结果,章老爷子还特意叫人打造了一个精致的奖杯。原以为约翰能毫无悬念地拿上,结果没曾想,居然落在了这位毫不起眼的摆摊小子手里。 再看向角落阴沉着脸的约翰,那是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之前此人还自诩天才厨师,把华国的厨师都辱骂了一遍,结果最后被一个毛头小子轻易打败。 “恭喜你!”章华登敛去心中的不爽,笑得慈眉善目。 若是李飞不知道他背地里干的事情,估计也会被他骗过去。 “谢谢。” 李飞从善如流,准备下台,被唐绍轩叫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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