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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隐隐胀痛的太阳穴和他接下来该去参加一场婚礼。 常风的婚礼,为此他专门从国外飞了回来。 他时间观念强,以示重要,提前半小时到了现场,还没有见到新郎,先见到了伴郎之一的宋疏明。本来常风想邀请他当伴郎之二的,但考虑到陆伯安的性格与他本人的胆量,这个想法始终停留在想想而已。 好脾气的宋疏明则没有陆伯安那么自在,到点来参加婚礼就行,因为脾气好,这段日子可被常风使唤了个够。 作为一个医生,他一眼就看出了陆伯安面瘫表情下的异常,十分关心的询问:“生病了?” “感冒,没事。” “你的脸色不太好,明天去我那里,我给你抓副药。” 宋疏明是中医,陆伯安想也没想拒绝:“麻烦,我已经好了。” 婚礼现场大概是按新娘的喜好布置的,全是粉色,看得陆伯安眼晕。一路走来,遇见不少熟人,他沉着脸,没什么多余的表情,别人打招呼都不冷不淡的回应。 婚礼冗长繁琐,他耐着性子一直坐到婚礼结束。常风显然已经喝多,拉着陆伯安的胳膊诉说衷肠:“伯安啊,你能回来,我真是,太高兴了!不枉我们,这么多年的感情!今天我结婚,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哥担心你啊,你这个脾气,以后孤苦终老,连个送终的人都没有可怎么办。”常风情真意切,说到这里把手一挥,“不过你放心,以后我的儿子就是你的儿子,咱们这关系,不分彼此!啊,不分彼此!” 宋疏明拉着常风,想笑又不敢笑,眼见陆伯安的脸色越来越黑,忙让其他伴郎把他搀走。 这小子是他们之中年纪最小的,平日都叫陆伯安一声哥,今天是真高兴过头喝多了。 “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今天是他人生中最得意的时候,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陆伯安当然不会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计较,见时候差不多准备走了,宋疏明也喝了不少酒,现在没他什么事也准备撤了,正好可以搭陆伯安的车回家。 街上的灯光五颜六色,宋疏明感叹道:“想不到常风这小子这回是认真的,说结婚就结婚。” 不怪宋疏明感慨,常风以前是出了名的多情,从没对哪个姑娘上过心,经常开玩笑不会为了一棵树放弃整片森林。结果几个月前遇到个小姑娘,坠入爱海后再没有起来,哪怕家里反对,也力排众议结了婚,放弃了整片森林还开心不已,乐颠颠的围着老婆转,那场景,宋疏明见所未见。 陆伯安没有说话。 越炽热的爱越禁不起时间的考验,当初一遍又一遍说喜欢你的人,转眼也是可以忘记的。 爱情,是这世上最容易破碎的东西,没有谁可以一直爱着谁。 他希望常风幸福,但知道,常风不会一直幸福。 这世上所有人,都是这样的。 陆伯安把宋疏明送回家,准备驱车离开时,宋疏明又问他:“明天真不来?身体的事都不是小事,马虎不得。” 他淡淡的,说:“不了,我明天就走。” 陆伯安现在几乎都在国外,鲜少回国。闻言,他也不再劝:“行,那你注意身体。” 时间不早,送完好友,陆伯安开车回家。城市繁华,但他觉得索然无味,回到家也只是面对一室空冷,不回家也无处可去。 就这么慢悠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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