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跟上时代的脚步 (第2/2页)
我记得你前段时间,不是卖了一栋房子吗?还有一百多万没收回来?要不我去把钱要回来,就给我充当本金呗。” 周有光皱了皱眉头:“你是说那个陆逸明那里的钱?现在还没到账期啊,现在去要账不好吧?我们签了合同的。” 周剑锋对此颇为不屑:“现在都什么时候了,还管什么合同不合同的?实话跟你说了吧,我得到消息,这个陆逸明现在也嚷嚷着要炒卢布。但是他就是个金融门外汉,屁都不懂,我估计到时候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呢。别到时候他亏个底儿掉,提桶跑路了,我们上哪儿要钱去?” 周有光有些诧异:“还能这样?那确实是个问题。哎,早点收回来也好,免得老是想着。那这样,你明天上午过去问问,如果钱要回来了,就当时我给你的本金。” 周剑锋一听,顿时就高兴了。他跟陆逸明现在可是竞争对手的关系,让陆逸明少上一百多万本金,而他则多了一百多万本金,到时候炒一次卢布出来,那四舍五入不得差上好几个亿? 第二天上午,周剑锋便拿着所有的合同和单据,来到同心网吧,找到了陆逸明。 “姓陆的,还钱。” 周剑锋将合同“啪”地一声拍在桌子上,气势汹汹地盯着陆逸明。 正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喝茶的陆逸明,瞟了一眼合同,淡淡地说道:“这不还没到账期吗?你叫个屁。” 周剑锋当然知道合同没到期,但是他蛮横地说道:“废话少说,给钱。要是不给钱,信不信我叫人把你这里的电脑全砸了?” 陆逸明闻言轻蔑一笑:“你可以试试,这里可是华夏,信不信到时候我送你去拘留所七日游?” 不过,随后陆逸明想了想,又开口道:“当然,我也不是一个不讲情面的人,如果你着急用钱,我现在给也不是不行。但是按照合同规定,如果你现在拿走的话,只能拿走一百万,而不是合同上写明的一百二十万。你确定现在就要?” 陆逸明现在账户上面钱多的是——虽然绝大部分都是别人的钱,但是这都不重要。 周剑锋不假思索地说道:“现在就要!” 在他看来,眼下一百万拿到手,拿去做空卢布,以他的操作水平,至少能赚翻倍,不比半年后多拿二十万强? 李全旺看到动静,也跑了过来,问陆逸明道:“这家伙来干什么?” 陆逸明简明扼要地说:“来要钱的。喏,给钱吧。” 李全旺不爽地说道:“这不是还没到时间吗?真给啊?” 陆逸明反问道:“干嘛不给?现在给,我节约二十万呢。你知不知道这二十万我多难赚?足足一天的营业额!” 当然,这只是一个玩笑话,陆逸明从来是不屑于用恶意来揣测别人的,但是最坏的打算却必须要做。现在同心网吧收了那么多会员费,要是这个周剑锋吃饱了撑着,跑去说他陆逸明连一百万都拿不出,到时候引发挤兑潮,那可就完犊子了。 虽然他可以跟充钱的用户讲合同法,可国内向来是按闹分配,真要闹出事端,他大概率要凉凉。 相比较而言,给钱是最简单直接也最为有效的解决办法。 “行吧,我去拿钱。” 李全旺转身,去改造后的小金库里,拖出来一个上面写着大大的“尿素”两个字的编织袋,丢到周剑锋面前。 “这里是一百万现金,你要不要数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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