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章 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第一更) (第1/3页)
夏初见挑了挑眉:“三年前你三万买了我家的房子,现在三万五想让我买回来?你们白住我家房子三年,我还倒给你五千?——这么好的事,你找别人吧,我无福消受。” 说完又转身,利落地往前走。 那少妇嘴角抽了抽,在她身后继续说:“夏小姑娘,你也不想想,这三年,我们北区的房价涨了多少!我才卖你三万五,你是占了大便宜了!” “不感兴趣,你找别人去占这便宜吧!” 那少妇看夏初见越走越远,只好跺一跺脚,说:“三万!” 夏初见还是不为所动。 “两万五!” 夏初见停下脚步,在心里琢磨。 三万卖出去,两万五就买回来,实在是不错的买卖。 因为那少妇说得没错,这三年,他们北区这种房子,价格至少涨了百分之五十。 而且,她已经拿到了空桑,姑姑可能很快会醒过来。 如果姑姑醒过来后病愈出院,她怎么跟姑姑说,在她晕迷的三年里,她把她们的房子给卖了…… 然后病愈归来的姑姑,跟她一起住一楼这个杂物间? 一想到这个前景,夏初见不寒而栗。 也动了要把房子买回来的心思。 或者说,自从她有了钱,就在琢磨买房的事了。 她不是没想过直接买更好的新房子,可她也不确定,姑姑的病,到底能不能彻底痊愈。 万一空桑没有那么好的作用呢? 万一姑姑的病,需要一直看护治疗呢? 她手里必须留一笔钱,做医药费,不能大手大脚。 所以她暂时不打算去西区买更贵的房子。 目前来说,最好的状况,是维续两人以前的生活状态。 此时机会送上门,可以以更低价格买回三年前卖出的房子,这个机会可不多见。 不抓住就对不起姑姑这么多年的教养之恩。 只是价钱方面,她觉得还有下降空间。 因为她知道,对方其实并不缺钱。 三年前这对小夫妻买房子的钱,是这女方的父母直接出的,据说是买了赠与女儿做嫁妆。 而现在这两人的困境,纯粹是男人好赌引起的。 夏初见也不是开慈善机构的。 她心里做了决定,面上还是露出不情愿的样子,犹犹豫豫地说:“我只有两万块。你如果愿意卖,我们现在就去过户。如果不愿意,就算了。” 她丝毫没有流露出对那房子的留恋之意。 这少妇想到这些天被那些催债的人无时无刻的骚扰,再看看面前这无依无靠的小孤女,她眼神微闪,说:“两万就两万!这就去过户!” 她从怀里孩子的大衣里拿出房产证,朝夏初见晃了晃。 夏初见:“……” 这是时刻准备着要卖房套现跑路吧! 她点了点头:“我回去拿钱,你先等会儿。” 夏初见回到自己那个单间,先从枪盒里把之前放进去的那些枪都拿出来,放到床底下的木箱里。 她的枪盒里原本有三把审判者大狙,三把冲锋枪,三把突击步枪,还有三把长弹夹手枪,和两把战术匕首。 当然都是拆开成零件后才放进去,非常的沉。 腾空枪盒之后,她又快速组装了一把突击步枪放进枪盒,再组装好一柄长弹夹手枪,别到大衣里面。 然后用一个蓝底白花土兮兮的布套套在枪盒上,再把它背起来,走出家门。 那少妇抱着孩子,好奇地看她一眼,“你背着什么东西?” “琴盒,那是我的中提琴。”夏初见笑眯眯地说。 其实中提琴哪有那么大的盒子? 但住在这里的人,也没多少人真的见过中提琴长什么样儿,因此也就信了。 那少妇抱着孩子,和夏初见上了小区前面的内城悬浮列车,很快到了木兰城的房产管理部门。 按照规定,夏初见其实是不能作为法律上的自然人进行房产交易的,因为她还不满十八岁,她得有监护人的授权。 如果监护人没有法律行为能力,就要有主治医师的担保书。 三年前,是夏远方的主治医师沈钧奕提供的担保书。 这一次,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过户的那个人,好像认识那少妇。 房产证上,也只有这少妇的名字。 在少妇的劝说下,他找到三年前那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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