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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他们的颜值还严重超标,虐待指数飙升。 然而事实上,“文静典雅”的黎小麦是有些心不在焉,和父母短暂的相聚之后再别离,忽然就有些恹恹的。 上次分别,她还是一个从未出过远门的追梦少女,怀揣着对理想学府和所喜爱专业的向往,满怀希翼,义无反顾地只身一人来到首都,离家出走般的刺激中还夹杂着对自由的向往。 十足一个中二少女热血青年。 然而独立和自由这种东西,没有的时候特别渴望,真正拥有了以后也就如同空气一般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了。 何况她现在真的自由吗? 经历了半个学期在学业上的打击,自由的她,天天只能把时间花在自习室和图书馆,日子过得比高三的时候还要苦逼。 在父母身边,无论嬉笑怒骂都随心所欲,她可以当一个永远长不大的麦宝儿 。 离开了他们,她就是A大几千学子中一个普通的学渣,旁边还跟着个居心叵测的林坏水。 以后真的要和他夹缠不清了吗? 想到这里,黎小麦的心情比较复杂,林肯这厮惯会转移注意力,每次招惹了她之后,都能快速把她哄好,似乎身处什么境遇都能落于不败之地。 像现在,他脸上已经完全找不到昨天调戏她的神色,整个人就是“优秀”、“体贴”、“可靠”的代名词。 林肯经常出远门,对旅行中所遇到的种种问题都有应对策略,和他同行,黎小麦享受了一把邢季礼都没享受到的贵宾级服务。 差点连空姐的活儿都抢了过去。 回想起当初在军营里,林少爷奴役她洗衣服的时光,黎小麦感觉恍如隔世,躺进宽大的座椅里,看着将毛毯抖落开给她盖上的林肯,直怀疑这人是不是内里换了芯了。 “说吧,”黎小麦动了动脖子,用下巴将毛毯的边压平“你是什么时候发现喜欢我到不可自拔的?” 林肯闻言看了她一眼,还是那种关爱智障的目光。 黎小麦现在有点想挑事儿,借机冲淡一下离愁别绪,继续道:“不是这个原因的话,我真的想不出来你为什么忽然对我这么好。” 林肯的反应是: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将原本就有些乱的头发揉得更乱。 “我小时候养过一只猫。” 就在黎小麦不奢望他再开口、裹着毛毯想眯一觉的时候,林肯忽然说道。 “然后呢?”黎小麦不怎么有诚意地搭腔,声音懒洋洋的。 “然后那只猫死了。” 晕,这是什么狗屁倒灶的烂故事,黎小麦被他雷得困意都消散了不少。 “怎么死的?”黎小麦还是忍不住有些好奇。 “老死的。”林肯回答的很平静。 黎小麦:…… 猫的寿命大概是十到十五年,小时候养的,现在老死了的确很正常。 “然后我就不养宠物了。”林肯淡淡地道。 所以呢?是先交代自己的童年心路历程,再解释自己如此变态的原因?黎小麦怀疑他是不是要改走忧郁青年路线了。 “我觉得你能吃能睡身体棒,肯定活得很久。”林肯连讲话的语气都没有变。 黎小麦照例是愣了一愣,才整理明白他前言后语的逻辑链。 一想明白她就炸毛了,一把掀开毛毯,扑向林肯的座位:“我掐死你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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