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媳(重生) 第59节 (第1/3页)
王书淮一袭白衫,广袖翩然赴宴, 江澄第一眼便相中王书淮俊雅清华,眼底惊艳, “老夫多年不曾回京,才知江山代有才人出,来,我敬王大人一杯。” 王书淮晓得江澄看似儒雅,性情略有桀骜,不喜趋炎附势之人,自然是收敛了官场应酬那一套,神色认真回敬,“该允之敬总督大人。” “说来当年我在凉州从军时,曾在国公爷麾下效力,我心中一直敬仰国公爷为人,不成想今日见了他嫡孙,王家人才辈出,令江某羡慕。” 王书淮雍容尔雅举杯,“江家世代操练水军,为我大晋一擘,总督大人亦是朝廷柱石,江南百姓安危系于大人一人之身,允之此次南下,还望总督大人不吝赐教。” “赐教不敢。”江澄客气回敬。 二人寒暄片刻,江澄开始试探王书淮的决心, “近日江南都察院闹出一桩案子,案主姓刘名苌,允之可知此人是谁?” 王书淮当然知道他是什么意思,他还是那副温润如玉的模样,说出的话却杀气磅礴, “我不管此人是谁,谁触犯了律法,我王书淮便要谁的命。” 江澄眉心一挑,直直望着他清隽的眼。 那刘苌可是长公主一颗棋子,王书淮连长公主的人都敢动,可见破釜沉舟。 要么,二人暗流涌动,谁与争锋。 要么,二人已握手言和,携同并进。 无论是哪一种,均可看出王书淮此番野心不小。 江澄面色凝重,但老狐狸毕竟是老狐狸,他还打算继续看看,看看王书淮有何本事。 “允之说得对,无论是谁,触了律法,决不轻饶,来,允之,尝一尝这几道菜,皆是我们江南名菜。” 侍从在江澄示意下,推了几样菜碟至王书淮跟前。 王书淮一眼就落到左边这盘水晶脍上。 江澄察觉他视线,指着那道菜介绍道, “这道水晶脍,是镇江名菜,也叫水晶肉蹄,将猪脚剁碎,用硝盐浸泡,皮白肉红,如同透明的卤冻,口感极好,任何同僚来金陵,这道菜是我必推的,你瞧,一块块晶莹发亮,煞是好吃。” “我在江南这么多年,旁的都吃腻了,唯独这道菜一日离不得。” 王书淮看着这道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菜,思绪微有迟钝。 这道菜也是谢云初的拿手好菜,方才江澄的介绍,王书淮从谢云初嘴里听过数次,只是从未上心。 执起银筷,轻轻夹了一片,慢慢放入嘴里。 沁凉的肉感滑入舌尖,咬下去,肉质肥而不腻,甚有嚼劲,只是比起这道水晶脍,记忆深处那一块肉感更加清致绵密,他更喜欢她的手艺。 又或者,更习惯她的手艺。 王书淮尝了一块搁下筷子。 江澄讶异,以至纳闷,他从未见人第一次尝此肉舍得撂筷子, “怎么?不合允之口味?” 王书淮喉咙一下子被什么堵住,绵密的肉感伴随着丝滑的凉意,充滞着他感官,他长目微眯,唇角甚至勾起一抹无奈的笑,“有些粘牙。” 不是粘牙,而是担心这一块水晶脍冲淡了记忆。 怕一旦丢了,再也捞不着。 毕竟,他已经许久不曾尝过她的手艺,往后也不知有无机会。 王书淮淡淡用湿巾擦了擦手,只顾着陪江澄喝酒,没有再进一口饭。 出了酒楼,秦淮河岸的喧嚣扑面而来,满目的灯盏将整片夫子庙照亮如同白昼,画舫舟楫在水面化开深深的涟漪,莺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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