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阳鸟 第262节 (第2/3页)
这是一个令江进意外的答案,他已经做好准备逐步击破戚晚的防线,却没想到她只是闪过一丝犹豫就承认了。 江进:“你是怎么知道的?什么时候知道的?” 戚晚:“我知道的时间不长,是那天我和于莉去度假村的当晚,我听到于莉说的。但我当时发病,头很疼,还吃了药,我以为我听到的是我自己的幻觉,我无法分辨真假,事后也没有问黎湘,不希望我的病给剧组带来麻烦,拖慢进度。” 江进精准地捕捉到疑点。 支援专案小组的技术队已经得出度假村采证的各项结果,不只在那里找到刘锋鸣的血迹,还找到大量清理痕迹。 除此之外,还在度假村搜索出一些隐秘安装的监控设备、助兴道具和装备,以及药物。 这些东西拼凑在一起,这个度假村私底下在经营什么已经不言而喻。 所有相关人等经过一段时间的盘问,为了坦白从宽能招的都招了。 其中一位经理为了戴罪立功,还供出一系列名单。 这个经理也是聪明人,仍在位的他就用“好像”,已经退下去或是死掉的,比如前副市长和刘锋鸣,他就一口咬定。 事实上度假村查到这里,已经不是专案小组的职权范围,这属于超额完成工作。 将来移交给林新当地,也不可能对所有参与过的人都一一追责,只怕真闹开了,林新政府高层就没人了。 眼下,既然戚晚已经承认,而她又是刘锋鸣命案当晚至今能找到的唯一目击者,江进便追问道:“说说于莉和刘锋鸣,还有那天晚上事发的所有经过,不管是不是幻觉,把你认定的都告诉我们。对了,还有于莉这个人,她根本不叫于莉。经过我们现在的调查,她本名叫郗望,是郗晨的妹妹。” 戚晚沉默了几秒钟:“我不能确定她就是郗望。我见过郗望,她们很像,但性格不太一样。不过人的性格是会变的。” ——她本名叫郗望,是郗晨的妹妹。 不,她不是郗望,她是冒充的。 她是靳寻用来牵制黎湘的工具人。 江进说她是郗望,看来是到现在还没有找到人,没有样本可以比对。 这样的问答本就是双刃剑,不止江进能从戚晚的言行中获得更多信息,反过来戚晚也可以从江进提供的线索判断形势。 戚晚整理了思路,将她为何和郗望一起去度假村的前因交代了一番,又提到那晚在房间里的部分:“我当时晕晕乎乎的,好像听到于莉,哦,不,是郗望说,她很恨她的姐姐,她不想再回到那个家。他们还提起一个孩子,我猜郗望有过妊娠史。但孩子现在在哪里,是不是还活着,我不清楚。” 江进:“所以你是因为得知于莉的本名,还有她说恨自己的姐姐郗晨,才判断出郗晨就是黎湘?” 戚晚:“这部分我真的不能肯定,但我好像看到刘锋鸣拨了一个电话,还对电话里的人提到郗晨,提到夜阳天……至于黎湘和郗晨的联系,我也是逐渐拼凑出来的。我们获救之前我就已经昏迷了,醒来以后就在靳寻的别墅里。黎湘对那里很熟悉,她可以自由出入,她还很关心郗望,我这才慢慢回想起那天晚上我听到的对话,我想那些或许不是幻觉……但这些事我没有和任何人说,余钺问过我,我吃不准。我怕告诉他吓到他,以为我又发病了,我想或许多吃几天药,我就能恢复过来,就不会再有幻觉了。” 精神病患者在法律层面本就是一个“盲区”,清醒理智的执法者无法感同身受,也无法凭借正常思维去判断一个精神病患者的言行,到底什么时候是正常的。 有精神病的凶手在杀人的时刻是清醒的吗,如何证明?即便当时清醒,只要这个人是精神病患者,判刑就要斟酌,执行也需要特殊对待。 这不是戚晚第一次接受询问,但她所说的“幻觉”却恰到好处地解释了为什么她之前一直没有提到这部分细节。 她怕误导警方,怕自己的病耽误案情和当时的剧组工作,以及令身边人担忧,她是习惯有事憋在心里的,不到万不得已就选择自己消化,所以谁都不说——这都在情理之中。 尽管江进对戚晚的解释抱有怀疑,却无法证实自己的怀疑。 再者,戚晚的证词是否具备法律效力,有多大作用,这些都要看法官的判断。 江进继续提问:“除了这件事,他们还有没有提到别的,比如人口买卖,□□易?” 戚晚点头:“有。” 这一次,戚晚十分肯定,连思考的间隙都省去了,直接说道:“好像是刘锋鸣在强迫郗望和其他女人去陪一些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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