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神探[九零]_香江神探[九零] 第22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香江神探[九零] 第22节 (第2/2页)

一口气,到底没有拒绝。

    “yes,madam!”游兆华当即敬礼,随即揣好对讲机,调好调频,转身拐去自己的车,摆手一招。

    孩儿们齐上车,出发!

    ……

    五十多分钟后,重案a组加b组两队,在将军高健民村的一栋小屋中,按住了正打牌的大尖仔。

    当时共同打麻将的另外一个年轻仔看见探员捉人要跑,也被方镇岳一个扫堂腿撂倒在门口,丢给刘嘉明一并带走。

    大尖仔趴在地上,左背上压着林旺九的膝盖,右背上压着游兆华的膝盖,头被gary压着,双手咔一下被a组蓝背心探员扣上,屁股又挨了不知哪位探员三脚。

    房间里的灯被撞的摇晃,借着忽明忽暗的灯光,大尖仔抬起头,只见屋子里影影绰绰的全是腰间配枪的警探。

    他被压的胸闷,浑身骨头架子都疼,胆颤的想:

    怎……怎么这老多人……啊?

    第26章 法网恢恢

    大尖仔坐在审讯室里,一群人围着他,各个凶神恶煞,好像每人都与他有杀父之仇似的。

    尤其那个在路上一直按着他脑袋,不让他抬头的游沙展。不说有点私仇,他是不信的。

    从来没见过这样的阵仗,大尖仔明明白白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吓得不轻。

    加上那双鞋就在自己脚上穿着,探员言之凿凿,他无可分辨,终于还是招了。

    又几轮连翻轰炸后,身心俱疲的大尖仔又供出一个同伙,就是跟他一起打麻将被抓来的、只有16岁的马仔阿宏。

    另一间训示房里,在轮流逼问3个多小时后,阿宏也认下了自己的罪行,但被问及还有没有其他同伙时,他却再也不开口了。

    大尖仔更是信誓旦旦称只有他们两人,僵局再现。

    方镇岳揉着太阳穴,心烦又头疼。

    走出审讯室时,游兆华急切的开口:“只有两个人,怎么绝对碾压丁宝林和女死者两个人?肯定还有其他同伙。”

    方镇岳回头看他一眼,“再找证据吧。”

    说罢拐回b组办公室。

    探员们一走进去,便扫见了白板上多出来的东西——

    实行捉捕的这段时间里,‘红圈鬼手’再次出现了。

    它不仅画在大尖仔和阿宏的名字上,另外还画在了之前就查过的两个、曾跟男死者丁宝林一起给舞厅当打手的青年名字上。

    并且,这四个圈外,还有个空圈。

    “看样子,有人怀疑除大尖仔和阿宏之外的另两个人也是凶手,并且……判断凶手为5人。”方镇岳面对着白板,擦去空圈,退后一步,盯着另外两个名字看了一会儿,丢下白板擦,转身便再次走出办公室,直返审讯室。

    “哎?岳哥你——”刘嘉明跟着回来,才走到门口就跟方镇岳擦肩,疑惑岳哥怎么又折回去,转头便瞧见了白板上多出来的两个红圈,“我草!”,他脚步一划,立即小跑跟上方镇岳。

    ……

    1号审讯室里,林旺九在耗大尖仔。

    2号审讯室里,游兆华则对着阿宏大呼小叫、拍桌瞪眼。

    方镇岳站在两个审讯室门外考虑了一会儿,毅然走进阿宏的房间,推开门的第一时间,便对游兆华道:

    “大尖仔招了,另外3个凶手也已找到,准备实行捉捕吧。”

    “真的?!”游兆华霍地站起身,眼睛射出振奋的光。

    “九叔他们已经去实施捉捕了,睡梦中捉人,跑不掉。我跟阿宏聊聊。”方镇岳绕过桌子,坐到方才游兆华的位置上。

    方才他说另外3个人捉到时,阿宏搭在桌上的拳头瞬间紧攥,表情也变得不自然。

    如果自己报错了数字,阿宏应该能识破他在说谎,不会有紧张的反应。

    那么现在基本可以确定,外面的确还有3个同伙在逃中。

    方镇岳懒散的靠坐在椅子上,望着阿宏,猫戏耗子般道:

    “没想到吧,自己死咬着不开口,却全被大尖仔卖了。真蠢啊,义气一文不值。”

    “反正我未满十八岁,也不会判死刑,在里面蹲几年,表现好一点,很快就能出来。”阿宏瞬间被激怒,大尖仔的背叛令他感到羞耻和痛苦。

    方镇岳耸耸肩,“女死者死状凄惨,到时候警方跟媒体渲染一番,把你们形容的跟魔鬼一样凶残,你猜陪审团会怎么选?”

    “……”阿宏双手被拷着,攥紧拳压着冷冰冰的方桌,死盯手铐,紧咬牙关。

    方镇岳笑了笑,侧身翘起二郎腿,又道:

    “大尖仔举报有功,认罪态度良好,他就不用死咯。把你们几个送进去久蹲,他倒可以呆几年出去。”

    捋一下短发,他深吸一口气,收放自如的将欠揍表情敛去。再对上阿宏时,已变得真诚又充满同情心: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