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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来覆去的看。 这是一把造型非常别致的凶器,有大小两块刀刃,大的形似弯月,小的从手柄处反折回来,形似波浪,两把刀刃的弧度相贴合,只留出一块供手握住的空隙。刀刃薄的惊人,但却泛着森森寒气,夕阳的余晖打到刀身上,光华流转,精美无比。 别看那大汉长得糙,心却极细,匕首的手柄用褐色的牛皮包住,柔软舒适,又不知用什么法子在皮革之上压了一层繁复的花纹。 可以说,这不但是一件追魂夺命的凶器,还是一件美轮美奂的艺术品! 石怀瑾突然伸手拔了根游伶的头发,将刀刃立起,头发刚触及刀身,立刻断成两截。 “嗯,吹毛立断,甚为锋利!” 游伶:…… “诶?这里有字。”石怀瑾正准备把匕首还给发小,大拇指却摸到刀柄的尾巴上刻着什么东西,翻过来一看,两人都沉默了。 “你这真的不是狗屎运能形容的了……” “怪不得他叫金三儿啊。” 这是一个人字头加一个倒过来的小组成的符号,把金字去掉三可不就是这个符号吗?说金三儿没人认识,可是这个符号绝对是名震大武了。 这可是武国最有名的兵器铸造师,神龙见首不见尾,大家连他姓甚名谁都不知道,可他铸造的每一件武器都成了传奇。 因为近十年江湖上都再没有出现过带有这个符号的武器,很多人都以为他已经死了,原来是藏在那种小巷里啊。 游伶抢过匕首,嘴角止不住上扬……看来战霄会喜欢这个礼物,话说,明天就能见到元帅了。 正如小乐师念想的那样,战霄正带着俘虏,从黑风岭赶往凤翔城。 原本不可一世的黑风寨寨主,正跪在囚笼里,脸色苍白,瑟瑟发抖。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这个小地头蛇,竟然能把战元帅这样的煞神给招来,脖子被揪住的瞬间,寨主仿若置身地狱,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他余生不愿再体会二次。 李准颇为同情的瞅了眼身后的土匪头子,谁让你当年不长眼劫了长风镖局运送的货物,里面又好巧不巧的藏着那块千年红玉——鸽子血。 至于自家元帅要拿这块红玉干什么,李准用小拇指扣了扣耳朵眼儿,真是用脚后跟想都能明白…… 年三十的清晨,石怀瑾打着哈欠从卧房里走出来,竟看到游伶那懒货已经在打水洗漱了,他揶揄道:“呦,平时都睡到日上三竿,今日也太积极了吧,你家元帅的表演要到正午时分才开始呢!” 游伶望天:“吃个早茶,再从这儿到皇宫,时间就差不多了吧。” “呵呵,你要是选择爬过去,估计时间是差不多。” “……” 虽然嘴巴忍不住毒了几句,但石怀瑾还是跟游伶早早出了门。 饶是不到巳时,主城里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无论是唱戏的、说书的、弹琴的还是杂耍的,都恨不得使出浑身解数,在正午之前再闹一闹,为“大傩”仪式做准备。 所谓“大傩”,是武族先人留下的一种驱鬼仪式,三十上午,族人要尽情吵闹,谓之“赶傩”,然后在正午,阳光最烈的时刻,由族中最强壮英勇的男子猛击牛皮鼓,谓之“驱傩”。 原先的大傩很简单,但大武建国之后,就变成了一个极其隆重的仪式。而击鼓的“武神”,自然由元帅战霄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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