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探花郎_第一四七节 寇准的小建议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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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四七节 寇准的小建议 (第2/2页)

根黄瓜一贯钱!”潘秭灵笑的很畅快:“但,我还是不愿意。”

    “还有,还有。那水晶盐灯,大娘娘与娘娘用的好,许多人都来求,这次我听你的,没再送人,而是换了许多钱。”

    听完这话,刘安说道:“人情差不多就行了,再多也没用。有时候把人绑在一起的是共同的利益,人情总有上限的。你看看王钦若,多么风光,可他被流放的时候没有人送,人情与性命,还是性命更重。”

    “但是,利益就不同了。若是王钦若被流放,让汴梁城百官的家产少一半,你说会不会有人出来保呢?”

    潘秭灵没听懂,刘安也没再解释。

    潘秭灵倒是很是开心的给刘安讲着她回家后与娘亲承安郡主斗法的乐趣。

    大胜。

    狠狠的榨了一大笔钱回来。

    刘安听着乐了:“娘子,我给你讲个故事。”

    “恩。”

    “从前,有两个大商,其中一个欠了另一个好几千贯。年轻的这个商人就提出,要娶另一名商人女儿为妻,这欠的钱可以减免,那商人就答应了。然后两人就成亲了……”

    刘安还没讲完,潘秭灵就说到:“这有什么用,成亲之后,怕是那家的新妇回门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去讨债!”

    “啊!”刘安很震惊。

    潘秭灵却是一脸的淡然,在她想来这才是正常的发展。

    确实,这个故事原本的结局就是这样,新婚第二天,新娘子就问自己的男人,自己的父亲欠了多少钱,然后就去讨债了。

    这是一个后世现代的段子。

    潘秭灵说道:“当然要讨了,不讨回来的话,那损失就很大了,最终钱也不知道归谁呢。”

    刘安笑着点了点头。

    没错。

    大宋就是这样的,家里子女多的话,这财产分配一直就是大户人家内部的一个大矛盾。

    潘家的财产,分有族产、家产、房产。

    这个家产就是潘家现在公有的财产,房产就是各房的财产。比如潘秭灵就属于潘家第五房的嫡长女,而潘秭灵还在亲哥哥,亲弟弟,亲妹妹。

    大宋,嫡庶分的不是那么细。

    刘府呢。

    刘浪的财产没刘安什么事,刘安已经自立门户。但,刘浪店铺内,因为刘安又投资,所以有刘安一份。

    所以,刘府的财产是商产、家产。没分房,也没有各房的私产。

    潘秭灵一边和刘安说着自己回家的趣事,一边给刘安报着家产。

    “官人,眼下咱家长财已经存够三年的。不算已经投出去的钱,可随时动用的已经有五万贯。”听到这话,刘安第一反应就是:“加零花钱?”

    “不行……”刚拒绝,潘秭灵也感觉不尽人情,马上改口:“那加一点吧,每个月加三百文,这已经很多了,加了足有一成呢。”

    “感谢娘子。”

    零花钱。

    刘安已经在不乎了,但这是面子问题。

    虽然刘安基本不花钱,必要的请客、应酬,这些不走零花钱的账,吃穿用度也同样不属于零花钱。

    刘安和潘衮不一样,潘衮整天想着出去鬼混,零花钱自然是永远不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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