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国记_第一百二十二章岳飞被调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二十二章岳飞被调 (第3/4页)

小杭州”之称。它离临安不算太远,如果骠骑军占领了这里,便可由海上遏制住南宋的国都,对日后的征战大大有利,所以温州是骠骑水师第一个要攻占地城池。

    骠骑军水师一靠岸。便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是放炮示威,通知温州守将赵构到了!这招果然好使。被赵桓派到温州地将军一见骠骑大举来攻,吓得当即跑了,城里地军队随之撤回临安,美其名曰保护国都去了。城内只剩下了百姓和地方军队。

    蒋山得意洋洋,我们厉害吧,连岸都没上,就吓跑了守军,竟将温州拱手相让!骠骑军刚要弃船登陆。却听到消息,说温州百姓组成了义勇军,前来阻击骠骑军。蒋山大怒,便要亲自领兵作战。赵构却劝阻他道:“将军可知温州的百姓最抱团?你一味强攻要死很多人的,还是让朕来攻下此城吧!”

    骠骑兵大不服气。都认为赵构吹牛。赵构上岸见到了义勇军的首领,对于赵桓的将军逃跑一事。一顿夸大挑拨,赵桓不管你们,朕是要管的。义勇军闻得原来是皇上来到,并非骠骑军入侵,这才算完,充许骠骑兵登陆。赵构又会见了当地文人领袖,讲了一些大道理,亲赐“永嘉学派”之名,双管齐下,这才入主温州,并以此为大本营,向临安发动进攻。

    骠骑兵大举与当地百姓拉关系,顺便扩军,号称温州骠骑军,当然是以帮赵构夺权之名招地兵。这支骠骑军迅速攻占了周边州府,兵锋指向临安。赵桓大惊,急忙调集全国的军队来平叛。南宋的主力军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被抽调一空,给了莫启哲进攻广西和广东以方便。

    在韩世忠的带领下,温州骠骑军连战连胜,到了临安之后,赵构手下的大臣秘密联系了城中不满赵桓地大臣和将军,堡垒由内部被攻破,南宋窝里反的本事确实高于其他国家,赵桓的朝廷被推翻,韩世忠把他给抓住了。

    赵构对待自己的哥哥一点不留情,先把赵桓下了大牢,然后又派人暗地里毒死了他。至于赵佶还是当他的太上皇,没有被赵构杀掉,毕竟是自己地父亲,赵构还是不敢杀的。

    见军事目标达到,蒋山便要求赵构割让温州。可赵构却不答应了,原来韩世忠劝他,温州军是这次复辟的主力军,如果把温州割给了骠骑军,岂不是等于把这支军队也划给了莫启哲,这可不行啊!自己这方能从温州打到临安,那骠骑军有了那里,同样也可以再次攻克临安,所以这么重要地地方,决不能落到莫启哲的手里!赵构听从了韩世忠的正确意见,表示愿意多给贡品,但温州决不能割让!

    说话不算数,向来是骠骑军的特权,可这回他们却被耍了,蒋山当然不干,翻脸之后,挥军进攻临安,韩世忠据守城池,他收编了赵桓的军队,军队数量很快达到二十万,温州骠骑军又临阵哗变,支持赵构。蒋山本部的骠骑兵人少,别说打下临安了,他连汴梁都快回不去了!

    这时传来了莫启哲打到广州的消息,蒋山大喜,看你赵构还敢不敢不听话,谁知几乎是立即地,又传来了莫启哲被岳飞俘获的消息,这回换成赵构大喜了。莫启哲被俘,意味着骠骑军完蛋了,那还客气什么,别说温州了,就连贡品都可以省下。

    可战争发展得太快,萧仲恭亲自领兵南下了,他多会打仗呢,三十万大军遇城不攻,一个劲地行军,挺进到了临安地城下,团团包围。萧仲恭通知赵构,如果不放回莫大王,那他就要一把火烧了临安,让赵构变成焦炭。

    于是,漫长的谈判开始了。南宋不肯割让任何的土地,而且也不放莫启哲,除非让莫启哲的继承人入质,并还回所有失地!这个强硬之极的主意是岳飞出地,他给赵构上奏章,要赵构对骠骑军采取强硬态度,掌握主动权!

    为了救出莫启哲。萧仲恭只好答应了赵构的部份要求,入质可以,不给贡品也可以,不称臣还可以,但唯独领土是决不能还地。赵构对于偏安一处。早就心满意足,他也不敢逼得骠骑军太急,只求以后莫启哲不要进攻就行了。他答应了只入质的条件,决定释放莫启哲,这点让岳飞大为失望。他一心要收复所有失地,却没成想皇帝这般没有骨气,只知一味妥协!留着莫启哲早晚是个祸害。以后必会还有大战。一狠心,岳飞这才决定要在释放莫启哲的圣旨到来之前,先把他给杀了。

    先入质,后放人,是以萧仲恭把莫启哲的继承人送到了临安。这个继承人是谁啊,其实就是陆游!

    莫启哲曾明确表示过如果他不幸战死,那大梁国的王位便由陆游继承,换言之。陆游现在就是梁王世子,虽非亲生,但莫启哲对他甚好。香宁公主虽然舍不得小陆游,但她也希望两国战火早停,也只得洒泪让陆游南来。

    随同陆游入质的人当中。还有萧仲恭的儿子萧拱和韩企先地儿子韩铎。金史的列传里有萧拱和韩铎的名字,都是声名赫赫的名臣。可他们现在还没有多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