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丹修士的大学生活_金丹修士的大学生活 第116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金丹修士的大学生活 第116节 (第1/2页)

    云轩子无心之举竟然让龙虎山的声望直接提升到了一个高度。

    这也让云鼎真人后悔不已。

    本来作为主持者的昆仑派应该担此责任,毕竟云机子也有一定的责任。

    按照他的境界,早就应该看出不对,如果早一点阻止,也许就不会出现这种悲剧。

    而且明眼人都能看出,这次昆仑派是准备争夺道门之首的位置,可惜没有担当的道门之首,谁又会信服呢!

    第177章 面子就是大

    修复灵魂这种事情对于其他人可能要耗费大量的真气,可是对于云轩子这种金丹境的强者来说,还不算是太过费事。

    很快就在龙虎山无上法诀之下,修复好了诸葛明受损的魂魄。

    不过本着送佛送到西的原则,在子时之后,云轩子开始召唤地府鬼差。

    能否让诸葛明顺利的投胎转世,还是要看地府给不给面子。

    云轩子作为龙虎山的掌教,再加上凌虚子与地府的关系,这次召唤出来的可是一名高级鬼差。

    地位仅次于地府的八位巨头。

    “鬼差大人,我想求您一件事情,这位诸葛门的兄弟,因为意外失去肉身,不知能否安排他转世轮回呢?”

    就算是云轩子,也还是对鬼差保持着足够的尊敬,毕竟现在是有求于人。

    “云掌门,本来这件事我是可以做主的,可是您也知道,今时不同往日了,这件事很难办啊~”

    鬼差虽然表面上显得尊敬有加,可是就是不肯松口,也不知道是真的难办,还是准备索取一些贿赂。

    可是鬼差所需要的东西,谁没事会带在身上,这倒是一下子难住了云轩子几人。

    就在这个时候,鬼差在人群之中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挤过众人,嗖的一下就冲到了,在一旁围观的林浩宇面前。

    竟然纳头就拜,磕头如捣蒜一般。

    这个动作可是把众人给惊呆了。

    怎么说这也是一位高级鬼差,就算是在云轩子面前,也不过是显得有些尊重,怎么会对着他的徒弟,如此恭敬呢?

    “林小爷,您老人家还记得我吗?我是小三子啊~”

    这个自报家门可是让林浩宇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了。

    小三子?自已还真的不记得,谁是小三子了!

    这些鬼差都长得差不多,黑乎乎的,林浩宇哪里认得出来。

    “嘿嘿,小爷,我还是多亏了您赏赐我的阴丹,才让我提升到现在的境界,让八爷看中,升我为高级鬼差,小的能有今天的地步,全靠了小爷您啊......”

    这个高级鬼差,滔滔不绝,言语之中充满了感激。

    他可是知道,这位爷自已可是惹不起的,就算是不顾这份赐药之恩,光凭对方和地府巨头的关系,自已也要想办法抱稳这条大腿!

    “哦~原来是你啊,你都升到高级鬼差了,那么正好,我师父刚才说的那件事?”

    “云轩子道长是您老的师父啊,嗨~您也不早说,没问题,这一切都包在我身上了!”

    这个时候这个鬼差才敢从地上爬起来,拍着胸脯保证着。

    这点权利他还是有的,再说了,就算是自已搞不定,去求七爷八爷,听到是林小爷的要求,一定是会出手帮忙的。

    傻子才不赶紧答应呢,这也算是再结一个善缘了。

    鬼差小三子,可一点都不傻,虽然不知道这个林小爷的真正身份,可是从八大巨头的态度上,也能猜出,这位爷,绝对不是池中之物!

    这下可是让包括云轩子在内的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尤其是大睿和尚,更是连下巴都快掉在地上了。

    大家都是修真界有头有脸的人物,平时降妖除魔的事情也没少干,自然免不了和地府打交道。

    可是从来没有见过鬼差对一个修真之人如此尊敬。

    这个林浩宇究竟做了什么,才能让地府如此推崇!

    鬼差带着诸葛明的魂魄,遁入地府,临走前承诺,一定会在诸葛明的阴寿耗尽之前,安排对方轮回转世。

    人有阳寿,鬼有阴寿。

    阳间之人,阳寿耗尽,寿命也就随之终结。

    而鬼魂的阴寿则正好相反,只有阴寿耗尽,才有机会投胎轮回,否则你就老实在地府待着吧。

    像诸葛明这种意外死亡之人,阴寿可是很长的,没有个上百年,根本不可能有机会踏上奈何桥。

    按照正常的轮回,诸葛青松就算再能活,也很难和诸葛明再续师徒之情。

    在得到鬼差的承诺之后,对云轩子可是千恩万谢,恨不得给对方磕上一个,以表达感激之情。

    云轩子这次也借着林浩宇的威名,不但大大的出了一次风头,还收拢了不少的人心,乐的胡子都翘起来了。

    等众人散去之后,云轩子也很是好奇,想要知道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