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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匹马都没花他的钱,他最多也就负担一下工作人员的薪金,一年下来最多几百万。有时他心情好了,繁育、训练计划顺利的情况下,卖上一、两匹,他这马场还能小赚一笔。 这个时候,马场的骑师正在驯马。大多数寄养在陈之敬这的马都是温血马,主要用来参加马术运动,而其他热血马除了几匹年纪大的用作配种繁殖,其他都是竞速赛马,而跑道上正在奔驰的便是一匹纯血马。 看着马儿四蹄飞腾、尽情驰骋,心情似乎也会随之飞扬起来,斯年忍不住感叹道:“你这的马养得真漂亮。” 吃完三明治正端着咖啡喝的陈之敬闻言道:“想试试吗?别人寄养在这的不好随便牵出来骑,我自己有的那几匹到是可以随便骑,也有纯血马。” 斯年摇摇头:“纯血马太精贵,性子也烈,我怕我驾驭不住。” “那就骑温血马,走。”陈之敬一抹嘴,率先起身离开了茶室。 领着斯年一路走进马厩,陈之敬抚摸着浑身巧克力色、四蹄踏雪的神童,为斯年介绍道:“它叫神童,来自德国何尔斯泰因的温血马。得过五星级马术障碍赛的冠军,是我的爱驹。” 似乎能听懂陈之敬的话,神童打了个响鼻,亲昵地用脖子蹭他,看样子要不是人类的脖子太短,神童是很想来个交颈互蹭的。 “它很喜欢你。”斯年肯定地说道。 “那是,”陈之敬得意洋洋地一扬下巴,“只要我在马场,神童的所有事我都是亲力亲为,从它还是一匹小马驹开始,一直到现在。” 理了理神童的鬃毛,陈之敬问道:“要试试吗?” 斯年点点头:“好。” 作为一名名声在外的天才,斯年自然是因戏学过马术的。当他骑着神童在跑道上小跑时,其身姿挺拔,气质飘逸,看起来沉稳熟练,一看就是个老手。可跑道边的陈之敬却越眉头皱得越紧,等人骑了一圈来到他身边时,他的眉间都快夹死苍蝇了。 从马上下来的斯年,看着陈之敬的表情愣了一瞬:“……怎么了?我哪里做得不对吗?” 陈之敬松开眉头,翻过栏杆从斯年手上接过神童,抚摸着它微微起伏的脖子:“没有,你的姿势很标准,动作也十分漂亮,看起来赏心悦目,完全符合外人对马术运动是贵族游戏的想法。” “……但是?”虽然陈之敬语气平和,可斯年还是听出了那话里潜藏的深意——陈之敬并不觉得他骑得好。 “……但是,你的注意力并不在马上,”陈之敬沉默了一会抬头看向斯年,“你不喜欢马?” 斯年否认道:“没有。” 陈之敬笑了笑:“但也说不上喜欢吧?” “……”斯年摸了摸神童的鬃毛,低声道,“不,也不能这么说。如果一定要用喜欢和不喜欢来定义的话,我想我是喜欢马的。”至少马儿温驯,看着也赏心悦目。 陈之敬没有说话,他拉过神童的缰绳,翻身上了马,驾驭着它在跑道上奔驰起来。 凉爽的初秋天气,没有炙热晃眼的烈阳,只有风轻云淡的舒爽。风吹起陈之敬的头发,也吹起神童被人精心打理过的鬃毛,两个不同物种的身影,在风中融合成一体,让旁观者产生一种他们似乎连心跳都已同步的错觉。 如果说斯年刚才骑马的姿势十分标准,那么陈之敬则骑出了风采与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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