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回 若珍宝 (第12/15页)
嘴八舌都是劝阿史那晨毅勿要涉险的。 阿史那晨毅望一圈诸人紧张担忧的面庞,缓缓一笑:“吾意已决!尔等勿劝!” 阔步迈出营帐,亲自鼓舞了士兵之后率军南下。 漆黑夜幕之下,金戈交鸣,火星四溅,千军万马的厮杀之声震耳欲聋。 柳承杀的双目赤红,已经记不清,他统领着这群将士,到底打退过多少次的突厥人进攻了。 他是被贬到此,除了希望戴罪立功,却也是一心希望能保住渝关。突厥人的如潮攻势,一波波而来,又被一波波地打退。 数日前,一支两万人的重甲骑兵在宁王的率领下终于赶赴而至,给陷入重围的霍军将士以有力的支援。 郑军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趁着突厥大军没有来得及防备的情况下,从侧翼撕开了一道包围口子。城内霍家军士得讯,在战鼓擂擂声中,开城门列阵冲杀而出,与郑军并肩作战。 突厥本长于骑兵野战的作战方式,重兵压境,攻城多日不下,士气本就有所低落,忽境况突变,对手列阵搏杀,事出突然,猝不及防,不但被打的后退了十数里地,还折损了数名千骑长,狼狈不堪。 “可汗,我们撤退吧。这个仇以后再报不迟,可您一旦出事,突厥必将陷入混乱之中。” 阿史那晨毅前行的步伐稍稍一顿。 他和宁王相识多年,两人交情匪浅。但他如今竟与霍军联盟,至于那人,野心勃勃,但实力过弱,不过利用他借刀杀人。不过他利用自己,自己又何尝不是利用他。他无时无刻,不盼着有朝一日横扫中原。 可眼下的情形着实不容乐观,玄衍见他已有松动,再接再厉:“这一次是我们大意,才会落入他们圈套。待可汗重整旗鼓,我突厥男儿人强马壮,中原人岂是我们对手。” 他早就知道可汗与中原有合作,虽然这些年合作的勉强还算可以,但在他眼里,依旧是卖国贼,哪怕是卖给他们突厥,依旧瞧不上,觉得此人不可信。如今可不中了他们的圈套,中原人果然阴险! “可汗,活着,您的宏图霸业才有实现的那一天,天下,少主人都能抢回来。” 当头棒喝而下,阿史那晨毅也冷静下来,他并不是个输不起的人,也不是没有尝过狼狈的滋味。 当年叔父叛乱,欲将他斩草除根,是玄衍等人费劲千辛万苦,才助他逃出突厥,他虽然保住了性命,却流落到中原成了奴隶,食不果腹,还要遭到拳打脚踢,若不是遇上了她,是真要身死异乡了。 明明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了,他却记忆犹新,她把自己救了出来为他疗伤治病。 她不光出身高贵,而且美丽聪慧,性情温柔,也不像其他人一样仇视突厥、看不起他的出身,晨毅第一眼就被她打动,于是他成了她的护卫,一直跟随。 无比庆幸当初的选择,而且他这一生最有幸的事,便是与她结成夫妻。 两人逃到边关的一个小山村,周围山清水秀,魏薇心动,于是落脚了下来,晨毅砍树,魏薇学来搓麻结绳,两人齐心协力,大半个月后,造出了一座庐舍,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能遮挡风雨的小窝。 山中有打不完的野兽,晨毅更有用不完的力气,很快就成了一个很好的猎人。其实家里只有两个人,他不用那么卖力,但他想让从前习惯了精食细脍的魏薇能吃的尽量好一些。每过一段时间就会带着自己前些时候积攒下来的皮毛到集市,换取粮食和盐巴。 前些天运气不错,他猎到了一头白狐,通体雪白,皮毛整齐,油光可鉴,煞是漂亮。原本想将狐皮硝好留到冬天给魏薇用的,但魏薇坚持不要,定让他拿到集市卖了换钱。他只好听她的。卖了皮毛后,换了粮食,还剩了不少钱,就去了布庄想给魏薇扯几尺布。不想遇上了玄衍。 玄衍告诉他已经联系上他父王的旧部,万事俱备,只等他回到突厥,一举夺回属于他的王位。 晨毅犹豫了,他与魏薇如今生活得很安逸,很幸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是在突厥从未有过的日子,美好的如同置身梦境,可是玄衍等人,对他忠心耿耿,为他出生入死,若他不回去,他们怕不会有好下场。 山中清幽,春虫咕哝。两人年少,难免总是情浓蜜意,几乎天天晚上都会云雨一番。今晚亲密缱绻过后,魏薇闭目枕在晨毅的胸膛上,问道:“夫君可是有心事在瞒我?我见你镇上回家后,话都比平日要少。” 晨毅一向深沉,原本就不多话,今晚却比平常还要少。魏薇担心他是不是遇上了什么事。抑或是魏家已经找来了边关。 “没事,只是觉得你我,虽结成夫妻,却只是自己私下订立的终身,妳更是有家不能归,未免觉得对不起妳” “怎么会呢,我在家中虽是锦衣玉食,珍馐美味,却不及与你在一起让我感到满足,况我若是留在家里,就要被迫嫁给别人,你难道舍得?” “当然不!” 晨毅低头,凝视着自己的妻子。 “看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再也不能忘记了。你从马上下来救下我的那一刻,我真的做梦也没有想到,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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