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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一个晚上或者几个晚上的快乐,为什么不呢,反正天一亮,各自穿上衣服,生活该是怎样还是怎样,永远没有爱情来得那么伤筋动骨。 魏思远确实是他最喜欢的人,但魏思远一直没有接受过他的感情,他不至于也没必要为了这份不明朗的单恋就守身如玉,总有要解决生理需求的时候。 沈延和Jeremy约好了时间地点就各自从不同的入口进场了,前半场不太想看尹煦他就偷偷跑出去喝咖啡了,到中场休息看见有人出来上洗手间或者买饮料的时候才又回到场内坐下等魏思远登场。 魏思远今天的表现完全可以用惊艳全场来形容,比他两年前第一次见他拉小提琴那个样子还要令人着迷,甚至比他之前在他学校礼堂的那次指挥示范表演还要引人瞩目。 他穿着称身的燕尾礼服,带着庄重的白色领结,额前的头发也很帅气利落地拨了起来,手上握住指挥棒的时候意气风发,犹如星云般璀璨耀眼,一瞬间就让台下的人再度沦陷了。 沈延不由自主地把目光落在魏思远的袖扣上,典雅的黑钻隐隐约约地反射着灯光,高贵又低调,稳重内敛而不失吸引力,不得不承认尹煦送他的这个袖扣确实很符合他的气质。 想到这里,他心里又莫名地开始若有所失了,想起魏思远摇着头说他根本什么也不懂,他怎么可能不懂,喜欢着一个得不到又忘不了的人,没有人能比他懂了,愈是得不到,愈是执迷不悟,愈是耿耿于怀。 最后一个音符重重地落下,全场在肃静之中爆发出掌声和欢呼,沈延跟着全场观众一起起立鼓掌,一直站到魏思远返场谢幕之后才离开。 他和Jeremy在约定的地点碰了面,说还有几个朋友一起去酒吧喝酒,给林菲恩庆功。 林菲恩在韩国名气非常大,被称为“国民钢琴公主”,所以签了经纪公司参加商业演出,平时为了维持公众形象怕被狗仔队跟拍造谣,没有什么私人空间,出来和朋友玩的机会少之又少,要不是这次来纽约参与演出的话去酒吧喝酒是非常稀有的事情。 Jeremy跟另外的朋友各自从音乐厅出发,带着刚认识的沈延一起打车去酒吧,途中一直拉着沈延的手臂亢奋地嚷嚷着,“你那个指挥朋友简直太帅了,我不喜欢尹煦了,我以后也要和你喜欢同一个人!他的名字怎么念,教我。” “魏思远。”沈延不禁失笑,“那你还是喜欢尹煦算了。” “我今晚谁也不喜欢。”Jeremy转过来看着他,眼眸在夜色里非常动人,他笑着的时候,总是让沈延恍惚地想起魏思远,那种见过了阴暗和绝望还依然存留在眼眸的纯真,和这种不谙世事的单纯有种微妙的重合,“你也谁都别喜欢,你忘掉魏思远,今天晚上只有我。” 沈延笑了,“好啊。” 林菲恩是最晚到的,因为来之前还回酒店换了一身衣服,告知了一同赴美的经纪人才出来的。 在场的其他朋友也不全是韩国人,林菲恩高中之后就在美国学习钢琴了,是因为获得了国际大奖成名了以后才被招揽回到自己的国家开始做巡演的,所以今晚来看她的朋友都是说英文的,偶尔开玩笑的时候故意夹几个大家都懂的韩语单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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