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婚礼 (第2/2页)
朋友,擅长做婚礼造型,于月桐也一起帮忙。 曾之言换好婚纱后,开始化妆。这里的人的肤色比较黑,女孩们带来的化妆品不是很适用,但曾之言自己把最好最适合的化妆品都带过来了,最后弄了个比较符合中国人审美的桃花妆。 在女孩们给曾之言卷发时,于月桐去换了伴娘服,是当地的服装,上半身是丝绸材质的方领衬衣,下半身是砖红色的印有花草图案的树皮裙,然后自己化了个淡妆,绑一条低马尾,不到半小时就完事了。 有伴娘自然得有伴郎,塔卡的伴郎朋友很高大,但不胖,头发很短,穿着白衬衫,系了黑色领带,腰间围着淡黄色的草裙,相比于月桐所见到的其他汤加人,他还挺帅。 天逐渐亮了,新郎新娘的父母收拾妥当,被烤了三个多小时的乳猪表面呈金黄色,终于能从铁棍上下来,一切准备就绪。 婚礼在离塔卡家不远的教堂举行,也就五六百米。其实原本曾之言只想在海边办个戴戒指仪式,家人好友作证就好了,但塔卡父母认为还是要庄重一点。 教堂很普通,不过是淡绿色的墙面上挂着十字架,棕色和白色交加的地毯也是用树皮制成。在等候的宾客们都打扮得花枝招展,每个人身上的树皮衣都不一样,图案、颜色各异,印着鱼鸟虫草,头上的鲜花一个赛一个娇艳。 音响师奏响婚礼进行曲,新郎率先进场,塔卡今天穿了一身白西装,剃干净了胡须,看起来是个精神小伙。 当花童在前面引领着,曾之言披着白色头纱、穿着仙气感十足的公主婚纱、一手拿着捧花一手挽着她爸爸的手进场时,于月桐才实实在在感受到最好的朋友真的嫁为人妻了。 曾之言的手被转交到塔卡手上,塔卡眼含热泪,而曾爸爸背过身用衣袖抹了一下眼角。 神父主持和两人宣誓都是说汤加话,于月桐完全听不懂,但不影响她为之感动。 她莫名想起许多年前的某天,还在读大一的她和徐宸熙在逛街时,旁边的公路上一连二三十辆车都是婚车,阵仗很大。 于月桐心里嘀咕的是这周围的路都得被堵得水泄不通了,徐宸熙却无端端握紧她的手,正儿八经地对她说:以后我会给你一场盛大的婚礼。 她怔住了。 说实话,高中时她怕早恋耽误学习,所以她当初答应徐宸熙时压根没想过能和他在一起多久,纯粹是他那天攻势太猛还耍赖演戏搞得她脑子一热就答应了。 她一直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觉得像徐宸熙那样的男生终究会喜新厌旧,又或者她会厌倦他,她在心底里设了保护层别太认真。 年轻时的誓言听听就好,谁当真谁就是傻子。 可是当他主动提及婚礼那么遥不可及又神圣的事时,她开始动摇也许他不是玩玩而已。 纠缠着纠缠着就走到了今天,十年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爱情长跑的结局往往令人唏嘘,像曾之言和塔卡这样谈了不过一年的反而常能修成正果。 人重要,时机也重要,但感情这门课太复杂,再多的句子都是假命题。 塔卡在发言时除了说汤加话,还特地讲了中文。 他深情款款地看着曾之言说:我去过很多地方,走过很多路,见过很多人,直到遇见你才有了想要结婚的念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余生,请你多多指教。 天空响起了雷声,开始下起毛毛细雨,大概上天也被他们的爱情打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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