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若安然  (18禁)  繁_第三十七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三十七章 (第1/4页)

    

第三十七章



    展容一大早就神清氣爽的坐鎮在幽冥殿裡。

    由於他性子低調,所以他上下班不從正門出入,而是從幽冥殿的私人通道進入,可以不必經過人潮眾多的出入口,直達崔聿的辦公室。

    前一晚,品嚐過林安然親手做的飯菜與見過她居家小女人的一面之後,他對她有了更深的好感,也對她有了些許莫名的情愫。

    昨晚吃完飯後,他堅持與她一起收拾碗筷,讓她有些害羞與不知所措,紅著臉堅持不必他幫忙,那個雙頰微紅的嬌羞模樣竟讓他目不轉睛,喜愛不已。

    而荼御磊為了不讓她繼續尷尬僵持下去,便表明不如三人一起收拾,這才讓小女人放開胸懷,三人一同收拾了起來。

    他與荼御磊分別在林安然的左右兩側幫忙起家務,竟然意外的合諧與美好,三人一邊做一邊閒聊,就像是在一起生活了很久那般,感覺相當美滿。

    荼御磊與他感情相當深厚,這樣的氛圍讓荼御磊也敏感的感受到了。

    他趁著小女人忙碌時別有深意的看了展容一眼,那眼神似乎是在確認些什麼,而展容立刻也用了明確的眼神回應著荼御磊,幾乎是眼神一交會,雙方就已經心有靈犀,一點就通。

    於是,荼御磊開口邀請展容這三個月不如就住在他這兒,不必另外住在安排好的飯店,距離不僅遙遠,相聚也不是那麼方便。

    展容深深地看著荼御磊,嘴角溢出了一抹感激的淺笑,兩人的眼神在空氣中交會,心照不宣,機會荼御磊既然已經替他製造,那麼往後的情況就必須視他自己的努力而定了。

    他帶著淺笑毫不猶豫的答應了,一旁的林安然雖然有些意外,卻也沒有任何反對,似乎是荼御磊的決定她都不會反對一般,聽話的讓人

    只想將她壓在身下好好狂猛的疼愛她一番。

    他已經命人替他收拾好東西,在他上班的期間將生活用品全搬到了荼御磊的住處,從今天起,他們三人即將生活在同一個屋簷下。

    今天由於崔判官依舊必須到各鬼域去清點勾魂的數量,稽核的整理工作便由林安然與展容的團隊一起進行。

    林安然在展容身邊與他並肩而坐,也敏銳的感受到了來自展容身上清爽好聞的男人味,那是與她的情人,東方鬼帝十分相近雷同的男士香水味。

    經過了昨晚,林安然終於見識到了展容與荼御磊的好交情。

    他們的感情相當深厚,交情好到什麼東西都能互相分享。共喝一杯酒,分食同一塊食物,酒酣耳熱之際,兩人領口大開衣衫不整的勾肩搭背一起暢飲美酒,那副景象美得叫人嫉妒。

    林安然默默在一旁看著,擁有健壯身材的兩人身形不相上下,一人容貌美艷,一人俊相爾雅,她在一旁聽著兩人敘舊,從生前往事聊至此時此刻,大談兩人一同在天庭共事的往日,直至兩人分隔兩地的互相思念,而她根本插不上話。

    荼御磊與展容的感情,好到更甚於她,讓她既羨慕又嫉妒。

    尤其是當兩人偶爾親密的肢體接觸之時,更讓她有一種,這兩個男人根本就是一對情侶的錯覺。

    而當他們一同與她相視而笑時,她發覺兩個男人看她的眼神,竟然同時帶著一抹一模一樣的深沉佔有慾,讓她不自覺的以為,她好像同時擁有兩個男朋友的錯覺。

    她心裡其實是很震驚的。

    但是,一瞬間的震驚過後她就開始唾棄起自己,竟然這樣貪婪,這樣不知道滿足,這樣的幻象是不適當,不合時宜的,於是,她告訴自己是自己太愛幻想,並且說服自己不能再做這樣不知廉恥的白日夢。

    展容可是自己男友的好兄弟啊!

    於是,一同並肩而坐的兩人,各自懷著不同的心思,直到中午時分。

    展容讓部屬們各自午餐去了,而林安然一直沈浸在自己的心思裡工作,也就忽略了周遭的動靜,沒發覺此刻整個辦公室只剩下她與展容二人。

    展容轉頭看著依舊在整理資料的林安然,發現小女人似乎一直沈浸在自己的思緒裡,沒發覺午餐時間已經到了,他沒有多想,結骨分明略帶薄繭的大掌便一把搭上林安然柔嫩的小手上。

    這個舉動終於讓林安然停了下來,也讓她瞬間愣在了當下。

    她看著展容的大手輕握在她的小手上,立刻讓她不知所措了起來,也讓她的小臉溢出一抹透紅。

    她不敢看向展容,此刻的她心跳飛快,身子甚至有些顫抖。

    她的反應,展容都看在眼裡。

    那緋紅的小臉,微微顫抖的嬌弱身軀,頭低得不能再低,害羞得不敢看他一眼,這一切其實都說明著一點,身旁的女人還不習慣他的觸碰,他必須盡快讓她習慣才是。

    他進一步收掌,將她柔若無骨的小手更緊一些地握在掌心,並且用他性感帶著磁性的嗓音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