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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便是一本空书,在李言宗眼里她可谓是神机妙算的半仙,其实她不过是借了这本命薄的光。 她在李言宗身边帮他避了八年的劫,他这一世出身富贵,人又聪慧好学,学问做得极好,家中长辈都及其看重他,日后仕途也是一片光明,便是这样了,那龙王还是担心自己儿子吃了亏,还要地府百般照应。 他与阿容两厢一对比,胭脂不禁感叹道,这会投胎也是一种能力,阿容若是有这么一个爹在后头百般体贴,何至于少时日子过得如此凄楚…… 至于阿容,他如今变了许多,若不是因为他脸上的那块胎记,她也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来。 他当真如她预料的一样,面皮长得这般好看,就连脸上的那块胎记都没挡住他的那股子祸害的劲头。 那块胎记乍一看去或许有些吓人,腥红的胎记,趁得面皮越发皙白,旁人见了只怕会觉得可惜毁了一张脸,成然这胎记没了,是会更加好看。 但胭脂想象不出他没有胎记怎么样的,就好像这块胎记本身就应该在他脸上,她觉着这样更有味道,就如同一件陶器,毫无瑕疵的放在那里就会显得寻常,若有些许裂痕反而增添这种破碎的韵味。 起初她觉着乱葬岗的戏子是她见过的最好看的了,如今却觉得自己眼光未免太过狭窄,叶容之顶着块胎记都能把戏子比下去实在真叫人郁结。 他如今看着也不像以前那般阴沉,只是不知是不是真的像表面这样?毕竟以前是那样的性子如今却完全变了一个人,不是脱胎换骨变了,就是把原来的性子藏的太深。 若真是前者,胭脂是会觉着格外欣慰的,毕竟当过他的夫子自然是希望他好好的。 可坦然是后者她便不免有些毛骨悚然,有些东西浮于表面,眼能看见便不足为惧,但若是藏在暗处,埋与骨里的阴毒才叫瘆人。 但愿不是她所想的这般。 天色渐渐黑了下去,镇上的人越发多起来,白日来的时候就已是人声鼎沸,到了晚间人竟比白日还要多,街上挂起一盏盏雕花灯笼煞是好看,街上两边各摆满了商贩,吆喝声叫卖声不断。 胭脂看着不免有些心动,她在乱葬岗冷清了几百年,如今最是爱看热闹,正想起身下楼看看,便听李言宗在房门问道:“师父可醒了?听小二说这镇上近日来了商队,这连着一个月晚间都有会市极是热闹,可要下去看看?” 胭脂连连应声道,打开房门与李言宗一道下楼出了客栈。 长街上的灯笼繁复极美,一条长街一路挂去,如同镶满了璀璨晶石一般,照得整条街犹如白昼。 胭脂顺着人潮一路走去竟没有重样的,她简直看花了眼,回过头来自己与李言宗走散了,他怕是也看见什么喜欢的挪不开脚了。 胭脂正打算回头要去找他,街那头来了舞狮的队伍,一路敲锣打鼓热热闹闹的舞了过来。到了这头已是人山人海,胭脂便站在原地看着那些人身体灵活的舞狮,越发人间甚有意思,她心中满是感激能让她有这样的运气,可以平白得来十世的喧闹。 胭脂正想着却恍惚间好像看见了叶容之的身影,正待细看却被来来往往的人挡了视线,等人散开时却又不曾再看见,胭脂想只怕是自己看花了眼。 作者有话要说: 李言宗:“听说我是男二?” 丹青手:“本来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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