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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脚,在考场上超常发挥了一把,最终考进D市本地的一所二本,凑凑合合地读了四年。 这四年里,他没怎么学习,也没怎么参加过学校的活动,课倒是翘掉不少,晚上还经常夜不归寝到各个酒吧演出,被院学生会负责查寝的部门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大学四年,他过得浑浑噩噩,但勉强也还算快乐。 但如果梁奉锦知道了这些,恐怕会对他很失望吧。 想到这里,岑今夏说:“……还行吧,不好不坏。” 梁奉锦对他给出的模棱两可的答案不置可否,继续问道:“找到工作了吗?” 地下乐团主唱大概不算工作吧。毕业之后,乐团那边没事的时候岑今夏要么在家里当米虫,要么就是陪其他Omega朋友出门蹦迪。 他两个妈妈一起开了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家里有点小钱,所以她们并不催着他工作。 “我的工作就是在家给我老妈做出气筒。”岑今夏说。 梁奉锦:“……” 其实对岑今夏这个学生,他还有很多话想问,但又怕不小心揭开这个小孩的伤疤,便只能作罢。 “你现在还在三中当老师吗?”岑今夏主动问。 梁奉锦的这一招还是很有效的,基于师生立场上的对话,能让岑今夏稍微放松一些。 “不在了。”梁奉锦摇摇头,“带完你们这一届之后,我就被调到一中去了。” “原来是这样啊……”岑今夏低声喃喃着。 怪不得他有意无意地从三中门口路过了那么多次,都没有偶遇过梁奉锦。 然而刚刚感叹完,岑今夏空空如也的肚子就忽然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还挺响。 岑今夏用手捂住肚子,尴尬到脚趾抓地。他早上才从酒吧回家,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吃,现在已经饿得前胸贴肚皮了。 “饿了?”梁奉锦问了一声,不过并没有等岑今夏回答,就喊来了服务生,说可以开始上菜了。 法餐比较复杂,菜是吃一道上一道的。每一道菜式量都不太多。 第一道是头盘,也就是开胃菜。 岑今夏望着面前大大的餐盘里盛着的三片不太大的金枪鱼薄片,和旁边放着的一小碟黑色不明调味汁,心情有些微妙。 大概八道菜全吃完了他都吃不饱。 吃完了头盘之后,梁奉锦终于提起了相亲的事。 “你还这么年轻,怎么就开始相亲了呢。”他说。 岑今夏掩着唇轻咳一声:“那什么……其实是我老妈非要让我来的,说什么想给我找个丈夫管着我。” 提起在家对他暴力独裁的李玉虹,岑今夏总有诸多抱怨:“她根本就是不爽我搞地下乐团,也看不爽我打耳洞穿皮衣。肯定是看我哪哪都不顺眼,才想早点把我踢出家门!” 梁奉锦私下里并不是个话多的人,他是个很好的倾听者,此时也只是望着面前的学生,认真地听对方诉说,默不作声。 他的目光落在岑今夏的脸上。高中的时候,岑今夏脸蛋上还有点未褪的婴儿肥,只看外表的话,实在是个非常可爱的少年。 如今岑今夏二十三岁,已经完全长开了,出落成一个相当漂亮的Omega。精致的五官配上天生的冷白皮,眉角眼梢带着一点飞扬的意气,足以令人一见惊艳。 其实看岑今夏今天穿的这一身,梁奉锦就猜到他是被家里人逼迫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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