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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男主这心也忒坏了吧?哈哈哈~ 怀着这样的好心情,没等到郑洲回来,童颜就已经不知不觉地进入了梦乡。 听到耳边传来浅浅的呼吸声,沈绍卿把手臂放下来侧过身,凝视着沉睡中的侧颜,闻着她身上散发出的淡淡奶香味儿,莫名有些烦躁。 为什么不愿意让郑洲挨着她睡呢? 那个答案,他也想不明白。 …… 十月末,县城里大街小巷的行人已经变得特别少,再配上寒冷的北风“呼呼”地吹着,显得更加萧瑟不已。 把上次写的信投进街道旁边的邮筒里,童颜拢了拢身上单薄的衣服往黑市走去。 秋收之后就是农闲,村里的知青们终于又有机会来县里采买了。 童颜没钱,但还是跟着大家来了县里。 人家年代文里的穿书者在穿越过来后都会偷偷做点小生意什么的,虽然她的特长是演戏和唱歌,可作为一个五讲四美的社会好青年,她觉得自己应该也有靠双手勤劳致富的能力。 尤其,她还欠沈绍卿一条毛巾外加一瓶罐头,如果不想想财路,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杏山县的黑市在一处七拐八拐的胡同里,这个年代还不允许做买卖,不管生意大小,凡是金钱交易都算是投机倒把。 平时红袖标动不动就会来个突击检查,所以这里的人不管看见谁都是一脸警惕。 时间长了更是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只要一搭眼就能看出你是来找茬的,还是真买东西的。 她能知道这个地方的具体位置多亏了郑洲那个大嘴巴,像他们知青点的那些人虽然进城的次数不多,可每次如果没粮票了都会来这里买黑粮。 刚踏进胡同,便有无数道目光“刷刷刷”地看了过来,那犀利的眼神儿让童颜误以为自己进了哪个土匪窝。 她不自觉地喉咙一动瞬间挺直腰杆,然后屏住呼吸,装作若无其事地走了进去。 黑市虽小五脏俱全,大到粮油米面小到针线布头,只有你买不起的,没有什么东西是人家小贩不敢卖的。 绕着黑市转了一圈。 童颜把里面的东西记了个大概,如果想挣快钱就只能卖些独一份的东西,而且从杏花村来县里一趟可不是那么轻松容易的事。 既要独特,又必须是大家都需要的,还要在当天全都卖出去的东西,她暂时还没有想出来…… 由于她一直在胡同里晃悠却不买东西,那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像极了平时给红袖标当眼线的缺德货,好几个年轻力壮的汉子已经开始看她不顺眼了。 几个人使了个眼色,正当他们想围过来吓唬她的时候,童颜突然转身出了胡同。 尾随着那道熟悉的身影来到一处不起眼的青砖瓦房,她才停下脚步。 房子的位置很偏僻,看起来残破不堪,童颜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 刚刚如果没看错的话,进去的那个人应该是沈绍卿? 18. 比赛 三更合一 童颜不是那种好奇心特别重的人, 如果今天碰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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