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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管怎样,照片里除了爷爷和自己以外就是桂姨了。 “可是我喜欢。”洛书喃喃,他刚刚交上去的作文题目是入学必修课——,他写的是当摄影师,因为可以记录下所有瞬间,以后可以和最爱的人分享。跟以前一样,虽然尽量用小学生的笔触去写了,还是因为文笔好被放上了学校通告栏,还附上了一张小一寸照。记得那时也是这样,因为这一次表扬,开启了洛书写东西的兴趣。 “其实,拍照也挺好的。”见洛书一直低着头,林静明有点局促,他觉得自己似乎被讨厌了,不觉语气中带了点讨好。 “你在哪里读书?”洛书没听见他说什么,自顾自地又问道。 “XX子弟学校。”林静明立刻回答,他挺喜欢眼前这个长得跟娃娃似的小弟弟,不希望他讨厌自己。不过他手劲可真大,抓得自己的手臂有点疼,不过没事,小孩都是要宠的,爷爷也很宠自己的。(作者跳出来:小静静啊,你也太自说自话了,不带这样的哈。洛书抽搐:谁是你小孩,咱才两年代沟!) 果然,跟自己一个学校。洛书放开了手,很多记忆突然蜂拥而来,他甚至还想起了初中第一次见面林静明自言自语的那一句“原来你不记得了啊”。 “你怎么哭了?对,对不起。”林静明手足无措地看着瓷娃娃似的小孩哭了起来,他急忙从裤兜里拿出手绢,刚想递上去又马上讪讪地缩了回来,因为洛书用白嫩的手臂早已胡乱抹了起来,然后看也不看他走了出去。他想喊住他,张了张嘴还是没有出口,只是跟在他后面,慢慢走着。不过小学三年级的林静明虽然是个优等生,脑袋好使,但此刻还是不知道为何此刻自己只想静静跟在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长得比舅妈家的表妹还要好看的小弟弟后面,只是单纯觉得这样挺好。 就这样,走过一段楼梯,又拐了一拐弯,林静明发现他竟然跟自己一样是来看晚会的,这是不是书本上所说的“邂逅”?林静明忽然笑了起来。 “小兔崽子,你跑到哪儿去了!”一个爆栗敲下来,洛书还没缅怀完就被洛老爹敲得抱着脑袋揉了起来,不过这可比以前从别人口中听到自己“勾引”了林家少爷那一巴掌温柔多了,可毕竟是孩子,身体也弱嘛。 别看洛老爹是个文员,之前可是当兵退下来的,能当上科员也是沾了好时候以及自己无父无母,党组织抚恤他的光,所以洛老爹也不想被人说自己没用,硬是重拾课本学起来,掉了几次头发好歹也混了个高中文凭,再学上去却是不肯了,洛书对此表示深切同情,也顺带把自个儿以前成绩不好归结到老爹上,理直气壮了很久。但即便这样,洛书他外公还是不怎么待见他,觉得匪气有余。 洛老爹一直觉得洛书长得太女气,不像自己的种,惹得洛妈妈大哭发了几次脾气,洛书长得像妈妈,漂亮得很。洛老爹因此没少哄自个儿媳妇,也因此老起了心要将洛书锻炼成肌肉健男,免得见一个人说你家女儿还漂亮。 好在有老妈和外婆护航,否则洛书的童年就该在痛苦的拉链中度过了。所谓本性难移,虽然当了近十年文员,平时也被洛妈妈瞪了好几眼,急起来脾气还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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