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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九点钟,林听雨就像逃命似的,抓起书包就走。 林听雨以为陈澍生气了,可他却不知道,陈澍也以为他生气了,还为自己的莽撞而懊悔了两天。 连着两个晚上,林听雨拎着书包匆匆离去时,坐在座位上写题目的陈澍都会停下笔,沉默地望着林听雨的背影,直到他消失在门口。 ……该怎么做呢。 陈澍不知道。 直到第三天早上。 天气越来越冷,林听雨也变得越来越嗜睡。 他本来晚上就失眠,到了冬天更难起床,每天早上都要挣扎很久才能把自己从温暖的被窝里剥离出来。 慢腾腾地起床洗漱后,林听雨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走下楼,却在楼下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林听雨的心好像被一头欢快的小鹿撞了一下。 是陈澍。 陈澍穿着一件深蓝色的短款毛领派克大衣,背着书包站在路灯下。 他一只手拿着一本知识点背诵小册子,另一只手握成拳头,凑在嘴前呵气取暖,嘴里还念念有词,低声背诵。 步入深冬,七点以前的天仍然漆黑一片。 林听雨记得,从陈澍家到他家的路上,有一段路是没有灯的。 陈澍不知道在这里站了多久,一双长时间暴露在冷风中的手冻得通红。 “……陈澍。”林听雨感觉到自己的喉结滚了滚。 他低声叫陈澍的名字。 陈澍停止背诵,转过头看他。 林听雨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线,看到陈澍连鼻尖也冻得通红。 他想也没想,飞快地跳下台阶,迅速跑到陈澍跟前:“你怎么在这里?站了多久了?怎么不给我打电话?” “没多久。怕你还在睡,所以没打。正好背背书。”陈澍抬起手背蹭了蹭冻得僵硬的笔尖,顺手把小册子塞进大衣口袋里,“一块吃早饭吧。” 没有提那天晚上的事情。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好。”林听雨盯着陈澍冻得发红的手看了几秒,忍住了想要一把拽住他的手往自己口袋里塞的冲动。 两天的别扭和郁闷,就这么烟消云散了。 吃早饭的时候,林听雨本来想顺着陈澍,去吃一些陈澍喜欢的东西,或者买一些方便的速食节省时间。 没想到,陈澍却把他带到了刘飞扬家的米粉店。 刘飞扬家的米粉是林听雨最喜欢但是很少吃到的早餐。 原因很简单,因为起不来。 看到林听雨和陈澍,刘飞扬的父母很高兴,往他们的碗里加了很多米粉和肉。 林听雨做事向来简单粗暴,从他残暴的砍菜方式就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 就连切西瓜,他也要说:“等会,我去拿把刀杀个西瓜吃。” 虽然陈澍明明知道“杀个西瓜”是小破县城的方言,是“切个西瓜”的意思。 但是“拿刀”和“杀”这种话语从林听雨嘴里蹦出来,对象还是无辜的西瓜,陈澍总觉得有些迷之血腥感。 除此之外,还有吃米粉的时候,林听雨喜欢往碗里堆配料,还要放很多的辣椒。 因为堆得太多,每次吃之前拌米粉时,他总会不小心把汤和配料洒到桌上。 往往这个时候,陈澍的强迫症就会发作,恨不得马上抽出纸巾,把被林听雨弄脏的桌面擦干净。 次数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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