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晰的知道了完整的故事,那位来自德雷斯罗萨的小姐在和她的平民恋人来到了乡下之后,任何谋生的能力都没有,而她的平民丈夫也不是会种地放牧的农夫,他是个会念十四行诗的、浪漫而且善于幻想的年轻人,就像诗里的那样,爱侣打破世俗的枷锁拥抱在一起,可是两个人在爱情激烈的火花消退时,终于把心思放到吃饭这一古老而重要的延续生命的事情上来,一个是出生到现在都有仆人服侍的贵族小姐,一个是没有养家能力的大男孩,于是,悲剧进行到了最高潮的阶段,没吃过苦的小姐开始抱怨,喋喋不休,她穿上了粗糙的衣服,住在小房间里,不会做饭,天天要丈夫念诗给她听;年轻的丈夫做着画家的梦,把交房租的钱都原来买颜料了,而纸张也是高价货,很多平民一辈子连白纸都没见过,而画画必须要用好的白纸,可不是那种低劣的草莎纸。男孩开始厌烦贵族小姐,觉得她换下洋装和那些大嘴巴的村姑没什么不同,什么都不会做脾气又不好,还非常粘人, 后来,没有后来了。 约书亚放下一本,她冰蓝色的眼睛隐去了最后一丝感情,对于她这种女人来说,不管是真心或者虚情假意的太过奢侈了,奢侈到她根本嗤之以鼻,而身在洛伦兹和克里姆林家族如果还保留着这种天真和愚蠢只会更快地葬送性命。 约书亚拆开一封信,信封上的{烤漆印章}红心狮子来自埃罗森林的自由阵线联盟,约书亚心里升起了一丝不好的预感。她挑开封蜡抽出信纸,纸上一片血红。 指甲抠下桌面一点红色的漆,把信放在蜡烛上烧掉,升腾起紫色的烟雾。 预示着暴风雨的银灰色云团已在暮色中暗淡下来。 她吹熄蜡烛,打开窗户,夜风灌进来,把窗帘吹的呼呼作响,她系好窗帘坐在窗台上,三个紫色的月亮将夜晚照的剔透,不详的风刮过她的面夹,一缕银白色的发丝落在地毯上。 ———— 离洛伦兹平原的大约半天路程的德雷斯罗萨城,这里是松林的海洋,重重叠叠,无边无涯,在风力之下,树冠齐齐地都歪向一边。可以想象,松林发出的这种声音,简直就如同是那些失落的,到处徘徊的异教徒的呼喊与哀号,他们在这片失去理性的森林中游荡,呜咽,永远找不到重返天堂之路。 德雷斯罗萨有位伯爵莫名其妙地失踪了。这位伯爵姓格伦,是格伦家族最后的一位伯爵了,他的家族曾经名声显赫,在奥斯陆帝国崩溃时期凭借着勇武、狂热、狡狯,使他们国家的所有邪恶阴险的贵族们感到栗栗可畏。 然而在如今的德雷斯罗萨,许多人已经遗忘了格伦的名字,连他们的白狐纹章也已经被从德雷斯罗萨的纹章上剔除。在格伦城堡,好几百年以来就没有再产生过一个勉强说得过去的贵族了。早在大流士三世陛下当政的时代,人们就确信,格伦家族再也不可能重创奇迹再显辉煌。然而,今天这最后一位白狐子孙却干下了一件唯一留给他干的事——失踪了。这里不是说他离开德雷斯罗萨,而从各方面推测,如果他还在人世上什么地方的话,那他就只会在城堡里。但是,一年多以前,在阳光之下,从来就没有人再见到过他这号人了。 如果说有人看到过他,那么就一定是那个孤独的男仆,一个介乎马夫和园丁之间的人。他聋得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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