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枚小巧玲珑的火机。程美珍胆小,一支都没碰全给了她,她怕周之南发现,特意藏在盒子里。 阮萝强装镇定自若,点着了烟,樱桃小口对上烟嘴吸了口就吐了出去,面前一通烟雾缭绕。 没什么大的趣味。 李清如告诉阮萝,她决定去英国留学,因为向往许久那里的生活。 阮萝只说了句真好,不知再说什么。 “你有什么打算?条件如此优渥,可是比别人多了个登天梯。” “我?我不知道,我大抵是周之南养的狗。” 李清如笑的清爽,“你呀,顶多是他的怀中猫咪,会挠人的那种。” 周之南在同化她。 来周宅的第一年,她不知道出逃多少次。偌大的上海,她不过蜉蝣,可周之南总能找到她。 他从不教训她,同她玩猫捉老鼠的游戏,等她认输。反正无论是大雨滂沱还是烈阳高照,他周之南不必亲自奔走寻人。 手下的人把阮萝找到,带到他面前。阮萝衣衫狼狈,弄脏家里的地毯等下还需唤仆人换掉。 而他高高在上,闲时在家大多着长衫,脸上依旧是清冷不变的样子。真真招人恨。 那时她仍旧认不清,阮方友已将自己当物品抵给周之南,她归周之南所有。 有几次遇到雨天,她脏的不成样子,周之南才会皱眉。因她太脏,他还需亲自给她洗澡。 本是未曾上过枷锁的阮萝,出逃时却觉得脚下沉重,无力翻天。次数多了,她也不逃了。 周宅生活低调奢靡,是那个京郊贫民区的阮家一辈子碰不到的高度。光是阮萝的新衣便填了整整一柜子,半壁旗袍,半壁洋装,足够她出席各种场合。 周之南还吩咐下去,特地又打了一片鞋柜,专门放的是阮萝的鞋子。她随口说过不跟脚的鞋,不会再在她面前出现第二次。 一切都在周之南带她回到周宅之前置办好,不知道的还以为周之南在京城寻回了失散多年的女儿。 可不是的,他待阮萝,哪里是父女之情呢。 一支薄荷烟清清凉凉,阮萝没章法的吸到头,然后捻灭。从回忆回到现实,她如今已经习惯这种生活。胸怀没有什么志向,日日只为快活。 果然是阮方友之女,不论在哪里,都是时代渣宰。 那时她仍想着靠自己为阮方友还钱,如今离了周之南,她尚不知道能存活几朝。 骇人,骇人。 下午本来有老师上门教她英语,阮萝知会了梅姨,推到下周。卧房门始终紧闭。 晚饭阮萝下了楼,餐桌上又挤兑了林晚秋几句,显然是心情不畅故意挑拨。 林晚秋比周之南还大两岁,年纪足以做阮萝母亲,并不与她置气。反正也是说不过她。 阮萝无趣,一碗饭没吃几口就上了楼。 一整天不见周之南,她更气了。心想倒不如早早推了英语课,约程美珍去大世界看杂耍。 周之南在饭店喝了酒,加上理了一天的事情,就宿在了楼上的房间。深夜醒来,想到了一整天没见到的小丫头。不是说今天心情很好吗,他倒是想回去看一看。 给了司机打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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