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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荡在街角,不知不觉,路过了那儿。 “小兔子酒吧”5个大字无比清晰地出现在林书宇的视野里。 暗红色的灯光、充斥着烟酒味道的空气、低声的喧闹与嬉笑声,在周围的各色店铺里显得格格不入。其中进进出出着各色各样的男人,年轻帅气的,大腹便便的,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眼中的那抹迷离。 林书宇的记忆里,某个已经被遗忘了的男生的形象又重新开始鲜活起来。 鲜亮时尚的衣服,永远自信飞扬乃至于不羁桀骜的一张脸,宋禹辰。 彼时,林书宇读初二,刚刚意识到自己是个同性恋的他很是迷茫。因为一次走亲戚,他来到省城。晚上一个人出来乱逛的时候,无意间路过了这个酒吧。 他恰好听说过“兔子”的含义,再加上酒吧周围的氛围,林书宇登时就猜出了这是一家同□□。 站在门口,他踌躇着要不要进去看看。 “喂,小孩,”这时候,一个富有磁性的声音引起了他的注意。转头望过去,声音的主人十分年轻,看起来比他大不了几岁,估计也是该上学的年纪,但给人的感觉却全然不是学生模样。 不过膝盖的短裤,最上面两个扣子没有扣上的粉红衬衫,再加上微微有些凌乱的头发,很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 林书宇不知道该不该搭他的招呼。那人却不在意林书宇的沉默,轻飘飘地抛出来一声话:“怎么,你也喜欢男人?” 并没有压低音量。林书宇注意到一个路人神色异样地瞟了自己一眼,而后匆匆离去。他顿时紧张起来,抬腿就想走。 “啧啧,是就是了,有什么不好说的”那人勾起嘴角,笑容里带有一丝轻蔑:“不过,这里面可不是什么好地方,不是小孩子该去的。” 听到这里,林书宇忍不住站定身子,壮着胆子回怼了一句:“你、你才是小孩子。” 那人接着笑,不理会这句挑衅,眉毛一扬:“我叫宋禹辰,你呢?” 林书宇接下来待在省城的几天,几乎都和宋禹辰混在一起。他比林书宇大四岁,看起来痞里痞气的人,却是在H中的实验班里读高三。虽然为人狂傲无比,林书宇却和他相处得极为融洽。 林书宇认为,宋禹辰骨子里的傲气是可以理解的。他经常翘课,晚自习从来不上,最后却轻而易举地考上了一所名牌大学。再加上帅气的长相、优良的家境,这一切都是他能够蔑视其他人的资本。 短短几天里,林书宇所有的迷茫消失得干干净净。宋禹辰给他科普了许许多多同性之间的知识,同时也向他警告了圈子里存在的各种乱象。按他的说法,如果林书宇当天真的走进了那个酒吧,第二天一定是在某家酒店的床上醒过来的,并且头晕得根本记不得昨天发生了什么事。 他说,很多“怪叔叔”最喜欢这个年纪的正太。 叛逆不羁的宋禹辰对向来循规蹈矩的林书宇有着极大的吸引力,林书宇对宋禹辰亦然。但是,这种吸引并非关乎爱情,而是对于另外一种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的好奇。 看起来飞扬跋扈的浪荡公子,内心却远远不如表面上的那般强大。桀骜与放纵不过是披在外表的一层保护衣,纯情与脆弱才是真实的宋禹辰。 林书宇回家以后,也一直和宋禹辰保持着联系。直到他大二,也就是林书宇高一的那年,宋禹辰终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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